索引号 | 01526262-8/20240620-00004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4-06-20 |
文号 | 浏览量 |
陈文静、李天晔、杨孝明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农村住房折旧翻新允许部分面积对换的议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农村住房拆旧翻新允许部分面积对换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他有关宅基地建房的法规政策,农户只能在批准的宅基地范围内建房,但并没有规定一定要按原来的布局建房,你们提出的折旧翻新“依托村庄规划,对于在村庄规划范围内,规划地类为农村宅基地的,只要农户总面积不变,正房位置不往证书外扩张,建议附属用房可以调整一下位置”的建议在实际审批工作中是这样执行的,只要不突破批准的范围建房位置是可以调整的。
二、关于允许农户用证书里面的土地置换需要利用的土地问题。这条建议无法实行,如果需要用原土地证外的地,超出部分要按新建的手续及现行面积标准进行审批。
感谢你们对农村宅基地建房工作的关心支持。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9日
(联系人:康雪梅,联系电话:0875-612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