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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2-8/20230630-00026 发布机构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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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农业、畜牧业、渔业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龙陵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2号建议答复的函

张玉龙、聂晓菲、熊转凤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补贴的建议》(第72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全县农药包装废弃物产生情况

农药包装废弃物,是指农药使用后被废弃的与农药直接接触或含有农药残余物的包装物,包括瓶、罐、桶、袋等。来源于在农业生产中用于防虫、防病等生产活动产生的废弃物。2022年农药使用量986.56吨,初步估算农药包装废弃物大约9.85吨左右。

二、多措并举,抓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2020年9月印发了《龙陵县农药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于2020年12月印发《龙陵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切实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的通知》龙农发〔2020〕194号,2020年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培训148人次,2021年开展培训1720人次,2022年开展培训225人次,制作宣传条幅喷36条,发放回收装置(垃圾桶)353个,每年与农药经营户签订《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承诺书》,于2020年12月印发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2021年1月印发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倡议书》、2023年2月印发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倡议书》,从农药的销售、使用、包装废弃物回收三个环节进行宣传引导,督促商户和农民要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回收是农药经营者和种植户的义务,降低农药包装废弃物对农业生态环境的危害,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提高了广大农民和经营主体对随意丢弃农药包装废弃物危害性的认识,提高了农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的积极性。

三、履行职责,抓实项目实施

2021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我县化肥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示范县项目资金30万元。设立农药包装废弃物监测调查点10个,每个点安排资金1万元,资金10万元,资金用于监测调查小工费和回收处置运费等补助;购买回收装置(垃圾桶)353个,资金13.875万元,已发放到各乡镇点;制作宣传条幅36条,资金0.98万元;宣传培训。使用资金4万元,完成培训4次、396人;技术指导费1.145万元,用于技术干部下乡指导、检查验收差旅费。以上5项共需资金30万元,已拨付5.145万元,未拨付24.855万元。

谢谢你们对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将继续加强对农药包装废弃物的监督管理,积极向上级申报项目支持,与财政加强沟通协调,争取早日拨付项目资金。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主要职责是农药生产企业、经营者、使用者,监管职责是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要求农药生产企业、经营者、使用者承担起相应的回收职责,在农药经营店必须设置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合理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加大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的执法力度,对农药经营者不履行农药废弃物回收处置义务的,严格依法查处。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30日

(联系人:邵来菊,联系电话:0875-612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