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2-8-/2019-071601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19-07-16 |
文号 | 浏览量 |
丁吴翔、王莉芬代表:
你们在龙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产业发展的建议》已交由我局办理,经局务会议研究,并于2019年6月26日与你们面商,答复如下:
一、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产业发展,特别是安置点养殖小区建设。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因地制宜、因点施策,对全县42个易地搬迁安置点进行实地规划,做到“一点一规划”。按照中央提出的“财政支农资金只增不减”的政策,切实保证和提高县级财政对易地搬迁安置点产业发展的投入力度。到2020年全县计划建设养殖小区96392平方米,覆盖建档立卡户2201户9050人,需投入资金2547.58万元,其中2019年2330.38万元,2020年217.2万元。
二、有针对性地加大安置点的劳动力培训力度。一是到2020年全县实现建卡立档贫困户中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参加1次技能培训,每个贫困家庭至少有1名劳动者就业,实现“一户一人,一人一技,一技脱贫”的目标,主要开展枫斗加工培训、烹饪、种植业、养殖业等培训班。计划投入财政资金394.9万元,其中,2019年196.15万元,2020年198.75万元。二是农村青年可报名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从2014年起,国家启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从中央到地方均实行由农广校为主体,其他培训单位参与的“一主多元”培训机制,培训资金由中央和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支付,每年下达到我县的任务数为300--400人,凡参加培训,并考核合格,根据龙陵县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龙政办发〔2014〕73号),达到认定条件的,经过认定,均发放加盖龙陵县人民政府公章的新型职业农民证书,专业技能型培训,经过劳动力技能鉴定合格的,发放专业技术资格等级证书。正在从事相应产业或有意从事该产业,有初中以上文化,年龄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农民。均可报名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且能学到一技之长。
感谢你们对农业农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