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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2-8-/2020-0706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0-07-06
文号 龙农发〔2020〕95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农业、畜牧业、渔业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龙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84号段林仙代表《关于加快村庄亮化及易地扶贫搬迁点绿化亮化工程的建议》的答复意见

段林仙代表: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县农村亮化工程的关心,你们在龙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村庄亮化及易地扶贫搬迁点绿化亮化工程的建议》已转交我局办理,经我局认真研究,并与你们面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村庄亮化、绿化工程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村容村貌提升的重点工程。近年来我县结合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易地扶贫搬迁、边疆党建长廊建设等项目,围绕“硬化、绿化、亮化、净化、美化”五化工程,着力提升村容村貌,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截至目前,全县有305个自然村安装了路灯,覆盖率达29.64%。

2016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围绕省、市关于决战脱贫攻坚的总体部署,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坚决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头号工程”,牢固树立“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工作理念,盯紧“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总体目标,系统谋划与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识别、规划选址、项目建设、后续帮扶、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目前,43个易地扶贫搬迁点已全部建成并已全部搬入新居。龙新乡共有134个自然村,目前已安装路灯的有28个自然村,覆盖率仅为20.9%,龙新乡共有10搬迁点,其中易地扶贫搬迁点共有6个,目前已安装路灯的有2个,覆盖率达33.33%。搬迁点绿化工作尚未全部开展。

二、建议落实情况

作为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牵头部门,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努力,进一步加大村庄亮化和易地扶贫搬迁点绿化亮化工作,真正把建议提案落到实处。

(一)关于加快村庄亮化的建议落实。一是认真做好村庄亮化工程建设规划。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经济适用、安全可靠、群众主体、政府引导”的原则,做好村庄亮化工程建设规划。以美丽乡村建设为载体,重点新建和完善村内主要道路,活动场所等群众活动频繁、人口密集的公共区域照明设施,鼓励农户开展庭院照明建设,大力推广太阳能,LED节能灯,点亮一批农村公共照明示范村庄,切实提高全县村庄亮化水平,照亮群众安全出行。二是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合力争取项目资金。加强与财政、发改、住建、自然资源、扶贫、民宗、组织等部门协调,多渠道争取项目资金,加大农村亮化工程建设资金投入,加快推进村庄亮化工程实施,整体改善和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三是建立切实可行的路灯养护管理制度。根据春、夏、秋、冬时令差,制定相应人性化的路灯开启与关闭时间。按照属地管理,谁受益,谁管理及维护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和标准。激发群众内生动力,不断强化巡查力度。加大路灯管护,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和亮灯率在95%以上。

(二)易地扶贫搬迁点绿化亮化的落实。结合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际,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扶持后续发展上来,坚持“五通五化”标准,即:通水、通电、通路、通有线电视、通网络,硬化、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切实加强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积极善搬迁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一是加强与财政、发改、住建、自然资源、扶贫等部门协调,多渠道争取项目资金,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点绿化亮化工程实施。二是因地制宜,切实做好可行的搬迁点亮化绿化规划。三是激发群众内生动力,鼓励群众开展庭院亮化和“小菜园”、“小花园”、“小果园”庭院绿化行动,真正让搬迁点亮起来,绿起来,美起来。

感谢你们对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关心关注。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5日

(联系人:王宗朝,联系电话:0875-612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