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打开适老化模式 政府信箱 加入收藏 x
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2-8-/2020-0630003 发布机构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0-06-30
文号 龙农发〔2020〕91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农业、畜牧业、渔业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龙陵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0018号赧昌泽委员《关于解决全县村级兽医养老待遇的提案》的答复意见

赧昌泽委员:

您在龙陵县九届四次会议第0018号提案上提出的《关于解决全县村级兽医养老待遇的提案》,已交我局办理。经局行政办公会专题研究,并与您面商,现答复如下:

县农业农村局对村级兽医养老待遇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局长张志恒为组长,副局长李永济、畜牧兽医股负责人杨香芝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开展此项工作。经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协商,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我县目前对村级兽医养老待遇补助没有相关政策或文件依据,也没有执行过任何补助政策。我们也通过咨询县卫健部门对离任乡村医生的生活补助政策,了解到了对离任乡村医生的生活补助政策是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5〕54号)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保山市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保山市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17〕137号)进行补助,省、市目前并没有出台关于农村离任兽医员有关生活补贴政策文件,也没有开展村级兽医养老待遇政策,请你们理解和体谅。县农业农村局已及时以《龙陵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农村劝返兽医员生活补贴信访件的函》(龙农函〔20120〕10号)致函保山市农业农村局,请他们给予帮助协调解决你们所反映的问题。同时,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通过省、市行业部门领导莅龙调研时反映和通过政协委员提案、人大代表建议等方式向省、市反映汇报和争取村级兽医养老待遇补助政策。

非常感谢你们对村级兽医养老待遇问题的关心和关注!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30日

(联系人:李永济,联系电话:0875-612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