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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2-8-/2020-0701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0-07-01
文号 龙农发〔2020〕86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农业、畜牧业、渔业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龙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8号匡大云代表《关于加强犬类管理的建议》的答复意见

匡大云代表:

您在龙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犬类管理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按照您所提的建议,我们经过查阅相关资料和咨询有关部门,并根据部门工作职责进行专题研究,现做如下答复。

您的建议切中当前社会管理问题关键。犬类属宠物范畴,其管理一直是当今社会的一个难题,我县也尚没有出台相应的规范性管理办法,对犬类的管理也只是阶段性地开展一些专项行动,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长期的、可持续的、常态化的管理办法,造成一些社会问题。针对这些现象,结合您的建议,我们提出如下工作措施:一是呼吁市人大制定全市犬类管理地方性法规。二是县农业农村局始终按照工作职责,无论《龙陵县犬类管理办法(试行)》是否颁发,都按程序严格开展犬的狂犬病疫苗供应、发放、注射、发放《动物狂犬病免疫证》等工作;开展狂犬病监测,对咬伤人、畜的犬只进行采样监测诊断,若发现阳性病例,及时函告卫健部门对涉及的人进行人畜共患病监测。三是配合公安、市场监管、住建、交通等部门开展好活犬及其产品的监管,根据工作需要开展阶段性专项整治工作。

非常感谢您对犬类动物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30日

(联系人:李永济,联系电话:0875-612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