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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2-8/20230520-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5-20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农业、畜牧业、渔业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龙陵县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有关股室,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部署和要求,经研究,制定了《龙陵县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陵县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严厉打击使用禁限用药物、药残留超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抽查重点

根据历年来国家、省级和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媒体报道和群众投诉举报的质量安全问题,市和县区级有关部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重点聚焦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集中治理的问题品种。

(一)重点品种

种植业产品:豇豆、无筋豆。

(二)重点对象

种植基地、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种植养殖大户、收购点、种植散户。

(三)重点参数

禁止使用的农药及蔬菜、水果等特定农产品中禁用农药。

二、抽查时间及频次

按照抽检检测任务,结合农产品生产季度特点,分批安排抽检检测任务。分为2次,于2023年6月31日前、11月30日前完成各批次抽样检测工作。

三、抽查任务

种业产品风险监测任务

序号

乡(镇)

样品数量

重点检测项目

检测方法及判定依据

备注

1

镇安镇

50

甲胺磷、氧乐果、甲拌磷(包括甲拌磷砜和甲拌磷亚砜)、对硫磷、甲基对硫磷、甲基异柳磷、毒死蜱、三唑磷、六六六、乐果、久效磷、水胺硫磷、乙酰甲胺磷、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

详见《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2年)》


2

龙江乡

50


3

碧寨乡

50


4

勐糯镇

50


合计

200

四、抽样检测及判定

(一)抽样、制样

抽样、制样工作由龙陵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完成。

(二)抽查检测

1.风险监测的检测方法和判定依据,严格按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实施细则(2022年)》的有关规定执行。

2.检测结果处理严格按照《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管理办法》(云农质〔2020〕7号)的有关要求和规定执行。

3.抽检样品编号:“县级风险监测”行动汉语拼音首字母(用“X”代替)+被监测乡(镇)拼音首字母+年份(后两位)+月份(两位)流水号(三位)。例如:例如:二月在镇安镇抽取的第一个蔬菜样品编号为SZA2302001,依次类推。

4.风险监测的样品检测工作,由龙陵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样品检测,并按要求报送相关检测结果。

(三)质控和复检

受检单位对检测结果有疑虑,可申请具有相关资质检测机构进行复检工作。

五、方案和结果报送

检测结果报送。抽检结果报送采用“随检随报”方式。龙陵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应及时将每次抽检及检测情况和不合格样品检测报告报送龙陵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