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2-8/20230411-00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3-04-11 |
文号 | 浏览量 |
一、遴选基本情况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云南省农业厅关于农药经营人员培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农种植〔2018〕12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农药经营许可延续工作的通知》《龙陵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农药经营人员培训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要求,现向云南省辖区内公开遴选具有资质的专业教育培训机构。具体要求如下:
1.成立评审领导小组。县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种植业农机化与农药管理股、政策法规农质监与行政审批股为评审组,邀请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参与监督评审全过程。
2.云南省辖区内具有资质的专业教育培训机构均可向龙陵县农业农村局提出农药经营人员培训资格书面申请。
3.书面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机构代码证、教育培训资质、办学条件、师资力量、收费标准、培训业绩等。
4.培训内容相关规定:包括植物保护、农药、农学及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时长不得少于五十六学时(不包括自学学时)。
5.从事农药经营的企业不得作为培训机构的主体举办培训。
6.遴选内容公示时间:2023年3月29日上午8:00至4月7日下午5:30时。
7.书面申请材料提交时间,2023年4月10日08:00—11:30时,超过时间未交书面申请材料的,视为不参加公开遴选。
8.评审时间:2023年4月10日14:30—17:00时。
二、遴选过程及结果
1.培训机构遴选于2023年04月10日14:30—17:00时在龙陵县农业农村局二楼会议室组织,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种植业农机化与农药管理股、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共同参加本次遴选。递交书面申请材料截止时间,共收到3家遴选培训机构递交的书面申请材料,分别是:昆明学院;德宏黄冈启明综合高中;保山市天祺职业培训学校。
2.评审组成:本次遴选培训机构评审组由种植业农机化与农药管理股、政策法规农质监与行政审批股、县植保植检站组成,评审组一致推荐种植业农机化与农药管理股郭子昌为组长,评审组对遴选培训机构递交的书面申请资料进行了综合评审、评估和比较。
3.评审组依据评审结果推荐成交候选人排序
第一成交候选人:昆明学院
得分:97.16分
第二成交候选人:保山市天祺职业培训学校
得分:78.67分
第三成交候选人: 德宏黄冈启明综合高中
得分:69.67分
评审组组长(签字):
评审组成员(签字):
监督部门代表(签字):
2023年龙陵县农药经营资质培训机构遴选评审组
2023年0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