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2-8/20230328-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3-03-28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云南省农业厅关于农药经营人员培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农种植〔2018〕12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农药经营许可延续工作的通知》《龙陵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农药经营人员培训工作指导意见》规定要求,现向云南省辖区内公开遴选具有资质的专业教育培训机构。具体要求如下:
一、成立评审领导小组。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种植业农机化与农药管理股、政策法规农质监与行政审批股为评审组,邀请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参与监督评审全过程。
二、云南省辖区内具有资质的专业教育培训机构均可向龙陵县农业农村局提出农药经营人员培训资格书面申请。
三、书面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机构代码证、教育培训资质、办学条件、师资力量、收费标准、培训业绩等。
四、培训内容相关规定:包括植物保护、农药、农学及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时长不得少于五十六学时(不包括自学学时)。
五、从事农药经营的企业不得作为培训机构的主体举办培训。
六、书面申请材料提交时间,2023年4月10日08:00—11:30时,超过时间未交书面申请材料的,视为不参加公开遴选。
七、评审时间:2023年4月10日14:30—17:00时。
八、签订培训协议。2023年4月11日08:00—11:30时与评审认定的专业教育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协议。
九、龙陵县农业农村局不向未经评审认定的专业教育培训机构作出书面答复。
为增加遴选农药经营人员培训机构的透明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现将遴选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上午8:00至4月7日下午5:30。若对上述遴选内容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来人、来电或以书面的形式向龙陵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海宏 联系电话:0875-6121648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28日
附件:龙陵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农药经营人员培训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