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2-8/20210927-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1-09-27 |
文号 | 浏览量 |
广大农民朋友:
秋收时节已经来临,大家一年的辛勤付出即将换来丰收的喜悦。然而,近年来,部分农户在秋收过后,在田间地头焚烧农作物秸秆,焚烧产生的浓烟不仅污染空气,还严重影响人体健康,同时,秸秆焚烧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秸秆焚烧问题已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为了改善生态环境,保护身体健康,增加农民收入,县农业农村局已发《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通知》,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鼓励秸秆综合利用。在此,我们倡议:
一、树立生态环保意识,充分认识秸秆焚烧的严重危害。
二、积极响应号召,自觉做到不在田间地头焚烧秸秆。
三、主动向家人、邻居和亲戚朋友宣传劝导,做到不烧一分田、不冒一处烟。
四、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做到资源不浪费,变废为宝我带头。
农民朋友们,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支持秸秆禁烧,保护生态环境,共建美丽龙陵!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