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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2-8/20240605-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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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农业、畜牧业、渔业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龙陵县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2024—2026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局机关有关股室、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龙陵县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5日

(此件对外发布)

龙陵县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保山市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和《龙陵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农业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工作责任进一步压实,制度机制不断完善,物质装备得到改进,科技支撑更加有力,力争实现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和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显著提升,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县农业行业安全生产保持稳定的“三个提升、一个遏制、一个稳定”工作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农业农村干部统筹和安全能力提升行动

1. 开展农业行业安全生产专题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指示、《习近平关于防范风险挑战、应对突发事件论述摘编》《总体国家安全观学习纲要》等的学习,专题学习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将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纳入农业农村部门日常学习、培训内容,每年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内容。

2. 开展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县农业农村局要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渔业、畜禽粪污、茶叶加工、沼气等工作实际,每年举办2期面向全局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班,不断强化安全发展理念,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水平。负有安全生产监管和管理责任的局有关股室和局属有关单位,紧密结合业务工作每年至少举办1期行业领域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根据生产实际举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班。

3. 完善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局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分工,制定年度任务清单。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明确农业各领域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加强农业新产业、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监管。

(二)开展主体安全生产意识教育培训行动

4. 组织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以《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宣传贯彻为重点,充分运用视频远程直播、互联网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线上线下结合,分级分批分期完成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其余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由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统筹组织负责。

(三)开展农业领域判定标准能力提升行动

5. 加大判定标准和检查事项宣传贯彻力度。加强对修改完善后的《农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渔业船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等行业标准的宣传贯彻执行,多形式开展安全生产重点检查事项解读、检查指引指南等政策文件宣讲。修订完善我县农业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相关规定。

6. 实行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管理。摸清农业各领域企业单位底数,将服企惠企助企融入监督检查,按照各领域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分级分类动态管理清单,落实分级分类管理。

(四)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7. 落实农业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按照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督促农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完善并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班子成员至少每季度带队开展1次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检查,局属农业行业安全监管部门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监管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抽查检查。生产现场负责人、安全管理员每天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8. 加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隐患排查整治。按照有警示标识标牌、有防护栏、有过滤格栅、有防护盖板、有排气孔、有防坠网“六有”要求,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集中隐患排查整治,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常态化开展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现隐患动态清零。

9. 畅通重大事故隐患举报渠道。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作为重要内容,加大对《云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和《龙陵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宣传。

10. 加强重大事故隐患研判分析。用好重大安全风险基础信息、责任分工、防控措施、应急处置“4张清单”。2024年底前,渔业、农机、畜牧兽医、农药、农村能源等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建立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

11. 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双报告”制度,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查清问题并移送相关部门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整改和督办不力的,实行约谈告诫、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移送相关部门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开展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工程治理行动

12. 严格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加快淘汰退出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单位和设备。扎实推进变型拖拉机注销清零工作,确保2024年底前全部注销清零。持续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快淘汰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推进实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对设备定期维护检定,加快淘汰桥式劈半锯、敞式生猪烫毛机以及手工屠宰等落后生产工艺,全面提升屠宰设施设备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严格屠宰场点资格审核,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进实施《云南省农村户用沼气池兴废利旧安全处置技术指南(试行)》《云南省农村沼气设施安全处置工作实施办法(暂行)》,扩大农村沼气安全处置试点示范,持续完善农村沼气安全使用技术模式和报废标准体系。

13. 集中实施一批治理工程。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办公场所消防设施设备更换和升级改造、应急逃生示意图张贴、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

(六)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14. 规范培训考试发证。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按照新修订的《渔业船员管理办法》《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员培训管理办法》和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渔业船员、种子农药经营合格培训考试发证工作,提升我县渔业船员、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员实际操作能力和种子农药经营安全管理能力,加快实现全面持证上岗。加强农业机械维修、拖拉机驾驶培训和农资经营管理事中事后监管。

15. 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培训。紧密结合农业各领域实际情况,2024年底前全面细化完善农业企业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把安全生产作为高素质农民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内容。

16. 推动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组织开展《云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宣传贯彻活动,指导督促规模农业企业每年至少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指导农业企业根据生产实际制定完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求。

(七)开展农机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17. 持续推进示范创建。持续开展“平安农机”示范乡镇、村组、农机合作社创建工作,推动农机安全管理体系建设。2024年完成1个农机合作示范社创建和2个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培育工作,2024—2026年利用3年的时间,完成5个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的认定工作。

(八)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

18. 依法集中公布、曝光、处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监督检查执法等方式,加大渔业、农机、畜禽屠宰、农药等农业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依法公布、曝光、处理一批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19. 强化渔政执法监管。围绕重要节点、重要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专项执法检查等,加大对渔业养殖场、水产品质量及加工、休闲垂钓水域等重点要害部位的检查力度,加大对非法捕捞、破坏渔业生态环境资源、使用禁用药物和饲料添加剂的整治,加强对非法捕捞行为查处,强化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提升执法监管效能。

20. 深化农机违法整治。加强与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对接,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严厉打击拖拉机驾驶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全力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拉机道路执法信息查询需求;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报的拖拉机驾驶人道路交通违法处理情况,及时完成有关牌证处理工作。动态调整风险隐患级别和监管措施,推动基层建立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对春耕、秋收等重要农时和农机作业高峰时期的检查力度,每季度开展执法检查不少于1次。

21. 加强农业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局机关相关股室和各乡镇应当制定、实施内部控制制度,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各级衔接资金等项目管理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落实属地管理和主管部门责任。督促项目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确保农业建设工程安全。

22. 提升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对“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等工作不力的行为进行约谈通报,抓好以案说法、以案促改。

23. 建立完善常态化帮扶指导机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工作机制和“三管三必须”工作要求,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业务工作中同步开展安全生产指导服务,帮助企业增强安全法治意识、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24. 持续加强畜禽养殖粪污贮存池和沼气设施安全防范指导。广泛深入宣传畜禽养殖粪污贮存池和沼气设施安全使用常识和出现事故救援要求。用好“农村沼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微信小程序,精准排查整治户用沼气池和沼气工程安全隐患。广泛宣传《云南省畜禽粪污收集池设计建设运营安全技术导则》,指导畜禽养殖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户)安全建设、维护和使用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设备。推动畜禽养殖粪污贮存池和沼气设施人员中毒救援进入乡镇应急救援队伍演练内容。

(九)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25. 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深入推进农业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利用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通过微信、抖音视频等渠道向农民群众推送安全知识宣传作品,持续提升公众安全素养和应急能力。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以案释法引导农业从业人员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时刻绷紧安全生产之弦,时刻遵纪守法。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认真研究本辖区农业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与重点任务,加强统筹协调和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经常性调度了解工作进度,抓好责任落实。

(二)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大广播、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平台,加大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农业从业人员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营造农业安全生产良好氛围和环境。注重典型经验及做法总结宣传,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路,形成示范效应。

(三)强化督导检查。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工作调度、督导检查、责任倒查等工作机制,以事故为导向,聚焦重点领域,紧抓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区域和点位开展督导检查,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附件:龙陵县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挂图作战工作推进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