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2-8-/2021-0608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1-06-08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局机关有关股室、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2021年全省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1年全市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要求,县农业农村局制定了《2021年全县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全县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全县种业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全面净化种业市场环境,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根据云南省种业监管的安排部署,决定于2021—2023年开展为期3年的全县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21年活动方案。
一、基本思路
全面落实《种子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要求,以推动种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打好种业翻身仗安排部署和做好种子端的要求,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坚持分级负责,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完善协查联动机制,强化部门内外协调协作,提高监管效能,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不断提高治理成效,营造创新主体有动力、市场主体有活力、种业市场有秩序的良好种业发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集中整治和监督检查,制售假劣、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假冒伪劣、套牌侵权、非法生产经营等突出问题明显减少,种子种苗种畜禽质量水平不断提高。通过严格品种管理,逐步解决品种同质化问题;通过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品种权保护意识明显增强;实现种业涉访涉诉案件件件有登记、事事有回音、违法必查处。主要农作物种子质量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二)具体目标。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和市农业农村局的要求,2021年县农业农村局种业监管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如下:
对县级发证的种业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不低于100%;对辖区内种子经营门店抽查检查覆盖率不低于50%,对被抽查门店备案经营品种抽样覆盖率不低于30%,被检查企业、经营门店问题整改合格率为100%;辖区内生产经营主体备案率及生产经营品种备案率为100%;行政违法案件查处率为100%;达到移送条件的案件,向公安部门移送率为100%。
三、重点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在春夏秋冬关键时间节点,对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区域组织开展集中治理,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全面净化种业市场。
(一)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品种权保护力度,开展《种子法》、《畜牧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强化保护和维权。(政策法规农质检与行政审批股、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种子管理站、畜牧工作站、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
(二)启动登记品种清理。开展非主要农作物品种清理。以取得植物新品种权品种为重点,加强品种登记审核,强化对登记品种试验检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种子管理站、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
(三)严格制种基地监管。对辖区内制种基地,以制种企业生产经营许可、生产备案、委托合同、品种权属和亲本来源等内容为重点,开展制种基地日常检查巡查,严厉打击盗取亲本、抢购套购等侵权行为。建立制种主体红黑名单制度。开展制种基地苗期转基因检测,强化种子收获前检查,严禁非法转基因种子流出基地。(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种子管理站、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
(四)加强种子企业检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档案、包装标签及种子质量、真实性、转基因成分等。落实分级分类监管要求,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投诉举报较多或有重大种子案件的企业,加大检查抽查频次,实行品种检查全覆盖;对于信用好、开展种子质量认证等企业可减少检查频次。对承担2021年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的企业协助开展全覆盖检查,重点围绕储备任务落实、种子质量、资金使用、储备期日常监管等情况开展检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种子管理站、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
(五)加强市场检查。农作物种子市场方面,在春季、秋季等用种关键时期,重点检查种子包装标签、生产经营备案、购销台账和种子质量、真实性、转基因成分检测等。组织开展明察暗访。种畜禽市场方面,重点检查无证(含过期、超范围)生产经营、假冒优质种公牛冷冻精液、系谱档案不全等问题。将许可信息录入“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系统”,对工作进行自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种子管理站、畜牧工作站、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
(六)加大种业执法力度。完善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建设,加强执法能力培训和执法保障,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和办案水平;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监管和检测机构加强协调配合,以品种权侵权、制售假劣、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为重点,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建立健全执法协作机制。强化跨区域种业执法联动响应、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一处发现、全县通报、各地联查”;完善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线索通报、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政策法规农质检与行政审批股、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种子管理站、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县成立种业监管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组长,分管种业、畜牧业、农业执法领导任副组长,政策法规农质检与行政审批股、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种子管理站、畜牧工作站负责人为成员,扎实开展我县2021年种业监管执法活动。
(二)压实监管责任。县农业农村局发挥统筹协调、督导检查作用,按照方案要求,抓好工作任务的安排部署。局机关有关股室、局属有关单位要按照部署要求落细落小,抓好具体实施。要加强简易种业案件及纠纷的快速处理,建立“绿色通道”,有效降低维权成本,力争将案件纠纷就地化解。
(三)严格规范监管执法。局机关有关股室、局属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结合实际,依法开展联合检查。要严格执行规定程序,规范扦样、记录及取证等工作,妥善留存凭证资料,确保证据链完整,及时通报检查结果。要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并按要求进行信息公开。对达到移交条件的种子案件,要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四)加强宣传总结。积极开展工作经验做法、典型案件等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震慑违法行为。
(五)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广大群众参与,加强社会监督,依法维护品种权人、诚信企业、农民的合法权益。在工作过程中,如有重要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应。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系电话:3126621
邮箱:llxnyzfdd2020@163.com
种子管理站联系电话:3031822,邮箱:llzzglz33@163.com。
畜牧工作站联系电话:6123261,邮箱:llxmzx@126.com.
附件:1.2021年种业监管执法年任务完成情况表
2.2021年种业监管执法年监管执法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