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2-8-/2019-091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9-09-10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二级单位:
为切实解决农业农村系统对办事执法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根据省、市农业农村部门的统一部署,决定开展对办事执法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及方法
时间:专项整治从通知下发之日开始,11月10日结束。
方法:专项整治以自查自纠为主,对本部门、本单位相关办事执法岗位人员在行政执法和办事服务中损害群众利益、损害干群关系的问题,组织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对查找出来的问题立即整改,涉及违纪违法的严肃追究。专项整治要结合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办事执法岗位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切实增强宗旨意识、服务意识、提升法治思维能力。
二、突出整治重点
专项整治突出三个领域:一是依申请类执法领域:农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调解、行政裁决等;二是依职权类执法领域农业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等;三是其他办事服务类:农业技术推广、农业疫情防控、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农产品认定与评选、农业农村相关项目安排、惠农政策落实、农业信访等办事服务领域。
专项整治突出六个方面的问题:整治执法不公的问题;整治选择性执法的问题;整治随意性执法问题;整治不给好处不办事的问题;整治给了好处乱办事的问题;整治办事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详见附件)。
三、整治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放管服改革、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工作有机结合,顺利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二)突出问题整改。各级部门各单位要坚持问题意识,认真排查重点整治工作中存在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梳理,从中排查问题线索,分类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要针对排查出的突出问题,明确整改措施、时限、责任人等内容。
(三)按时报送情况。局所属各二级单位于9月20日前填报《龙陵县农业农村系统办事执法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自查情况表》。各乡镇于11月5日前报送专项整治报告。
联系人及电话:范鑫宏,13887830625,邮箱:3292225763@qq.com。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