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2-8-06_A/2017-0608004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7-0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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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驻村工作队员抽调程序,合理安排人力资源,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既保证配合好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又减轻被抽调人员单位的工作压力,着力实现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抽调驻村工作队员范围
局属各二级单位、局机关各股室。所抽调驻村工作队员必须是局属各二级单位、局机关各股室正式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并且要求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二、抽调驻村工作队员方法
从2018年开始,每年接到县抽调驻村工作队员通知时,由局组织人事股结合局属各二级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在职在岗人员4人及以上的,根据当年在职在岗人员从多到少的顺序确定抽调工作队员的二级单位或股室,报局领导班子审定后,由局办公室直接通知已确定抽调工作队员的单位或股室,届时,请局属各二级单位、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及时安排工作队员,确保按时驻村。
三、抽调驻村工作队员的要求
(一)所抽调的驻村工作队员参照扶贫工作队员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二)各二级单位、各股室负责人在驻村工作队员抽调过程中推诿扯皮、执行不力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