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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2-8-06_A/2017-0612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17-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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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农业、畜牧业、渔业
龙陵县农业局关于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局属各有关二级单位、局机关有关股室:

为落实国家、省及市农业工作会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和省政府、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扎实推进质量兴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为绿色优质安全农产品的供给提供有力保障,推动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健康发展,根据《保山市农业局关于印发<保山市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保农通〔2017〕70号)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聚焦农药残留、非法添加、违禁使用、制假售假等突出问题,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加大巡查检查和监督抽查力度,以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严防、严管、严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切实解决面上存在的风险隐患,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提供有力保障。

二、整治任务

(一)农药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重点:以蔬菜生产基地和蔬菜、水果、茶叶、中草药材主产区为重点区域,聚焦豇豆、芹菜、韭菜、菜心等高风险产品,加强农药管理,规范农药使用,重点管控克百威、氧乐果等禁限用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主要措施:全面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一是实施农药经营许可,规范经营行为,整顿市场秩序。二是加强农药市场监管,加大监督抽查力度,确保产品质量,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药和非法添加隐性成分农药,特别是添加高毒农药成分行为。三是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台帐记录、溯源管理。四是加强科学用药培训,严格按照安全间隔期施药,依法打击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特别是在蔬菜、水果、茶叶、中草药材等农作物上使用高毒农药行为。(此项行动由县植保站牵头,种植业股、茶叶站、农科所配合)

(二)“三鱼两药”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重点:以主要水产品为重点,以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禁用药及其他化合物为重点药物开展专项整治。

主要措施:一是督促落实生产者主体责任。督促落实水产养殖生产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指导建立完善养殖生产、用药和销售记录等档案,推进行业自律,加大诚信体系建设力度。督促水产品养殖企业(场、户)强化内部质量控制,采取标准化、自检等质量控制措施,确保养殖水产品的质量安全。鼓励养殖企业按照国际先进标准建立实施良好养殖规范(GAP)体系,并开展相关认证。二是强化教育培训和技术指导。强化水产品养殖企业(场、户)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让养殖户深知使用“两药”就是违法犯罪,提高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加强水产养殖安全用药技术指导,引导养殖场(户)科学、合理、安全用药。三是开展健康养殖模式试验示范。引导养殖户适当降低养殖密度,提高养殖动物抵抗力,控制或减少病害发生。四是加强监管责任落实。组织开展水产养殖用药情况执法检查,指导检查水产养殖生产记录,水产养殖用药记录和销售产品标签制度落实情况,严厉打击水产养殖者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药物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质的行为。强化产地水产品监督抽查,加大抽检数量,掌握养殖环节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积极推进检打联动,确保阳性样品生产单位的执法查处率达到100%。五是优化养殖条件和环境。推进池塘标准化改造,支持通过池塘循环水工程改造降低病害发生和水产养殖用药使用。(此项行动由县水产站牵头负责)

(三)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整治重点:以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围绕春耕、三夏、秋冬种等重点农时,重点打击在农村和城乡、县际等区域结合部不规范经营、流动商贩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在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常用投入品中添加禁限用、未登记农药等违法行为,利用互联网领域电商平台销售假劣农资、经营禁用农药行为。

主要措施:一是严格源头监管。严格农资生产经营许可条件和标准,着力从风险评估、绿色环保和持续存限等方面建立行业准入机制。加强证后跟踪检查,对不符合法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依法予以清理、吊销、取缔。二是狠抓案件查处。把查办案件作为农资打假的重要抓手,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农资行为。加大对涉案不合格投入品的调查力度,做到追根溯源、一案双查;针对网上销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及时搜集案件线索,线上线下互动。严厉打击饲料生产、养殖环节违法违规使用农药及其他违禁添加物的行为。三是实施检打联动。完善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检制度,明确监管、执法、检测三方机构职能与工作机制。将抽检不合格、群众投诉举报多、问题突出的生产经营主体和产品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监督抽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加快信用建设。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整合完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建立信用档案,对接我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落实农资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建立健全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加大对失信主体的监管力度。五是推进社会共治。认真落实《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及时公开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畅通农资打假投诉举报渠道,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和网址,发挥网络举报信箱作用。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为农民提供面对面技术咨询和检测鉴定服务,普及识假辨假和维权知识。(此项行动由法规股、安监股牵头,县种子管理站、植保站、土肥站配合)

三、重大活动安排

3—4月份,根据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暨农资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发布会精神,印发《2017年龙陵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农资打假工作要点》,部署2017年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季行动,举办“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

4―9月份,组织开展农药执法专项行动、肥料监督抽查。

4―10月份,组织开展水产养殖规范用药科普下乡活动。开展水产品整治工作督查。

5―10月份,组织开展果、菜、茶、中药材产业投入品专项检查。开展罚没农资销毁处理活动。开展农资打假执法骨干培训。

6月份,组织开展《农药管理条例》宣传活动,普及农药管理、科学安全用药等方面的知识和技术。

9月份,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

11月份,各相关单位对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梳理,查缺补漏,完善痕迹,迎接各级检查验收。

12月份,开展农资打假绩效考核。

12月份,公布农资打假大案要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单位和股室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切实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要根据实际情况,突出工作重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重点地区和重点案件实施现场指导、督查督办,切实开展好此项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系统内的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整治工作涉及多部门的,要加强跨部门合作,开展联合行动,采取综合性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合作,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三)健全长效机制。要注重总结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相关单位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准出准入、质量追溯、诚信管理等方面,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机制。加大专项整治成效的宣传,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强化信息报送。建立固定的整治信息报送机制,分别于2017年6、9、12月30日前报送截至当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1),2017年6月和12月30日前分别报送上半年和全年的整治工作总结(包括整体情况、主要措施、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等)。案件信息实行月报制度,每月的1日前报送上月农业部门查办案件情况统计表(附件2),大案要案(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要报送详细案情。2017年12月5日加报一次1―11月份的整治情况统计表、查办案件情况统计表和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各二级单位、相关股室要切实做好信息统计报送工作,责任要落实到人,并于6月底前确定一名同志作为信息联络员,并将其姓名、单位、职务、工作电话、手机、电子邮箱报送县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

联系人:张兴发

电 话:0875―6122307

电子邮箱:llxnyjaj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