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276-7/20260914-00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食品安全 | 发布日期 | 2026-09-14 |
| 文号 | 浏览量 |
为帮助广大消费者准确了解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封签(以下简称“食安封签”)的相关规定,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据《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123号,以下简称《规定》),现就食安封签有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什么是食安封签
食安封签是指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在打包外卖餐食时,粘贴于食品外包装封口处的一次性封口包装件,其核心功能是防范餐食在配送环节被拆启、调换或受到意外污染。《规定》第二十七条明确,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容器、餐具、饮具和包装材料,对餐饮食品进行包装、封口,并保证封口开启后无法复原,防止餐饮食品在配送过程中受到污染。食安封签具有一次性使用、拆启即留痕、无法复原、不可重复使用的特点,普通胶带、订书钉、保鲜膜以及包装袋打结等方式均不能替代食安封签。
二、商家:出餐必封签,做到“一餐一封签”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是食安封签使用的第一责任人。商家在餐食打包完成后,应当在食品外包装封口处粘贴食安封签,确保封签粘贴牢固、位置恰当,做到每一份外卖餐食均规范封口。商家不得存在不封签、漏封签或重复使用旧封签等行为。食安封签所使用的材质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得使用有毒有害或可能造成食品污染的材料。
三、骑手:取餐先验签,破损可拒收
配送人员在接收外卖餐食时,应当首先检查食安封签的完整性。对未使用封签、封签已损坏或封签不完整的外卖食品,配送人员有权拒绝接收,并要求商家重新包装达标后再进行配送。配送过程中,配送人员应当保持封签的完整性,不得私自拆启或人为损坏封签,确保食品在配送过程中不受污染。同时,配送人员应当使用安全、无害的配送容器,保持容器清洁,定期进行清洗消毒,保证配送过程中食品不受污染。
四、消费者:收餐先看签,无签破损可拒收
消费者在收到外卖餐食时,应当首先查看食安封签是否完好。如发现餐食无封签、封签已被破坏或封签不完整,消费者有权当场拒收,并留存相关照片、订单截图等凭证,通过外卖平台或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违规使用的法律后果
根据《规定》第四十二条,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使用食安封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食品安全关乎千家万户。希望广大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自觉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使用食安封签;配送人员认真履行封签核验义务;消费者主动参与监督,共同守护网络餐饮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