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76-7/20241120-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食品安全 | 发布日期 | 2024-11-20 |
文号 | 浏览量 |
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和民生关注肉类食品安全问题,严厉整治肉类产品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切实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组织开展市场销售肉制品排查整治工作, 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排查整治重点
整治重点为:一是涉嫌肉类产品虚假宣传、以假充真、 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等违法违规经营,猪牛羊等牲畜产品注水销售问题;二是火锅店、大排档、烧烤店等加工使用肉制品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是否存在未经检验检疫肉类产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销售超过保质期的肉类产品等行为;三是冷藏冷冻肉类产品贮存、销售是否规范,调理肉制品(牛肉卷、羊肉卷)非法添加鸡、鸭动物源性成分等行为。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日常监管,严把肉类产品经营主体准入关,严格落实《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定期不定期开展市场监督检查,确保日常监督检查到位、法律法规宣传到位、食品经营者自查到位,消除监管盲区,切实防范风险隐患。二是成立了由县公安局牵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三是加强监督抽检,重点检测易非法添加其他动物源性成分、肉类非法注水、以风干鸡肉鸭肉冒充风干牛肉等高频次易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全年共抽检鲜肉36批次、冷冻肉产品2批次。四是加强对鲜肉市场的整治,重点整治是否存在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产品,全年共检查农(集)贸市场30余个次,出动执法人员80余人次,立案查处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生猪肉12起,罚没款共计5.29万元,没收猪肉617公斤。五是加强对火锅店、餐饮店、烧烤店、冷冻肉制品经营店的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5人次,检查经营户67 户,其中,火锅餐饮店8户,烧烤店56户,冷冻食品经营店3户,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4户,对经营超过保质期的冷冻水产品(鳗鱼)立案1起。六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广泛宣传,向肉类产品经营者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强化其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同时,适时向消费者发布肉类产品风险提示,普及肉类产品食品安全知识,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