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76-7/20231017-00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食品安全 | 发布日期 | 2023-10-17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保山市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工作要求,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辖区实际,认真组织开展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工作,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一、认真开展《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2021)过度包装标准宣贯培训,督促指导行业和企业落实相关法律标准的落实,向生产企业宣传普及限制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有关要求,指导生产企业严格落实强制性标准,切实防范过度包装。经检查,辖区茶叶生产企业茶叶包装均属简易包装,未发现突出过度包装的现象。
二、督促经营者不采购、不销售过度包装茶叶,认真贯彻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鼓励茶叶经营者向供应方提出有关商品绿色包装和简约包装要求,杜绝“盒比茶贵”的情况出现;引导企业使用简易包装,引导行业协会将限制茶叶过度包装纳入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三、加强重点节假日时段茶叶生产企业落实限制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指导和督促生产企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要求,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其执行的包装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或企业标准编号和名称。
截至目前,共检查生产企业27户次,茶叶零售经营商店超市260余户,以茶叶加工场所、茶叶销售店、超市为重点,采用“一看、二问、三算”的方式,重点检查茶叶产品在流通领域销售环节是否过度包装。一看商品的外包装是否属于豪华包装,是否存在“盒比茶贵”的情况,二问商品包装是否超过要求层数,三算包装空隙率是否符合国标要求。同时,检查人员结合新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围绕如何把好采购关、识别商品过度包装等方面内容对经营者进行了现场指导,向其宣传普及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相关要求,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不采购、不销售过度包装茶叶,提醒经营者让茶叶包装“瘦身”“轻装上架”,实现绿色消费。检查过程中,坚持客观公正、消除信息误读,加大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的宣传力度,做好正面宣传,营造知标准、守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氛围,倡导绿色低碳、简约适度的消费理念,鼓励消费者绿色消费、购买简约包装茶叶,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多元共治格局,不断推动茶叶过度包装问题长效治理。经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在辖区内未发现有茶叶过度包装问题。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