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76-7/2023-0523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食品安全 | 发布日期 | 2023-05-23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旅游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2023〕—68)和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要求,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辖区内组织开展“五一”假期旅游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此次旅游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情况如下:
“五一”期间,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要求,加强对辖区内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及周边,以游客为主要服务对象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包括农家乐、旅游特色餐饮街区开展全面监督检查。一是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行为,把好餐饮服务事前准入关口。进一步摸清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底数,认真核查餐饮服务单位状况,对擅自改变经营地址、许可类别、备注项目,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二是严格规范主体责任的落实。重点检查和规范餐饮服务单位是否符合场所环境和布局流程要求,是否配备符合要求的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是否建立并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强化食品的可追溯管理。是否按照食品添加剂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的规定,加强食品添加剂采购、贮存、使用的管理。是否超过供餐能力接待旅游团队等。三是重点检查食品制作加工过程是否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运转是否按要求操作,餐厨废弃物是否按规定存放并及时处理等。同时重点检查和规范过桥米线等地方特色食品、野生菌、散装白酒消费、生食制售、冷食制售、自制饮品、糕点等高风险环节全过程控制。四是开展制止餐饮浪费宣传和检查。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是否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餐饮服务经营者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作出反餐饮浪费承诺,建立健全制止餐饮浪费的各项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五一”节期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97户,其中景区餐饮服务单位65户、农家乐27户、旅游特色餐饮街区1个,餐饮服务单位4户,高速公路服务区1个,餐饮服务单位1户。通过专项检查和宣传,节日餐饮市场秩序良好,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