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76-7-/2021-0628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食品安全 | 发布日期 | 2021-06-28 |
文号 | 浏览量 |
为切实保障好龙陵县2021年中高考期间考生的就餐食品安全,根据《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中高考期间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保市监发〔2021〕32 号)要求和《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2021年中高考期间,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圆满完成了此次专项整治和监督保障任务,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组织有力
为加强中高考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保障任务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食品安全的副局长及其他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订工作方案对专项整治和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布置。
二、提前介入,开展评审
对此次高考期间确定的5个餐饮服务接待单位,我局驻点监督员于2021年7月4日至6日进场开展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事前评估,经现场检查评估确定可承担此次餐饮接待任务。
三、全程监督,确保安全
2021年中高考期间,对确定的定点餐饮服务接待单位食品安全情况实行全程指导监督,以食品经营许可、食品原料控制、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管理、食品留样等为重点内容开展全面检查。严禁各类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凉拌菜,使用隔夜菜、严禁加工制作发芽、发青的土豆及四季豆(芸豆角),严禁食用野生菌等容易产生毒素的蔬菜,对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要求立即进行整改,严格按照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要求,对每餐次采购的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积极协调,开展购进食品原料相关监测工作,并根据监测结果积极采取应对措施。驻点监督过程中,对接待单位从食品原料的购进、贮存、粗加工、切配、烹饪、配餐、餐用具清洗消毒及员工管理等各方面实行了全程监控并按照保障工作程序要求,全程记录过程控制情况,确保中高考期间考生的就餐食品安全。
四、落实责任,完善应急处置
我局严格执行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保障的第一责任人制度,与供餐单位签订《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等相关责任。积极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制定了《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成立了重大活动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组。确保发生食源性疾病或食物中毒事件时能够立即做出快速反应并做到有效处置,保证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顺利圆满完成。
开展此次食品安全保障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66人次,执法车辆17台次,保障人员7440人次,55餐次,圆满完成2021年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任务。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