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76-7/20250410-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抽查计划 | 发布日期 | 2025-04-10 |
文号 | 浏览量 |
各“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现将《2025年度龙陵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2025年度龙陵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认真落实抽查计划
(一)制定好抽查方案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抽查计划明确的实施层级,根据“谁组织实施、谁制定方案”的要求制定抽查方案。制定原则:
1.市级统一抽查的计划,由市级负责制定抽查方案、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县级不再制定抽查工作方案,根据要求做好属地检查、抽查结果录入公示、后续处理等工作。
2.县级组织实施的计划,由各单位自行制定抽查方案,并做好属地检查、抽查结果录入公示、后续处理等工作。
(二)全面公示抽查结果
各单位要在抽查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所查事项的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以下简称“省级平台”)或专业抽查系统、部门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示。
1.通过“省级平台”开展“双随机”抽查的部门,在平台“抽查结果记录”中录入结果,并向社会公示。
2.通过自建平台开展“双随机”抽查的部门,在省级平台涉企信息归集模块“抽查检查信息”中录入结果,并向社会公示。
3.双随机抽查计划外的抽查检查结果,各单位必须在“省级平台”涉企信息归集模块“抽查检查信息”中录入结果,并向社会公示。
4.对于客体、其他组织等抽查对象,各单位应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专业抽查系统或部门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示,确保抽查检查结果及时、全面、规范公示。
二、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根据工作进度和实际,科学兼顾上半年和下半年的时间安排,有序组织实施抽查,对同一经营主体的多个抽查事项应当尽可能合并进行。严格审核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坚决防止重复抽查。全县年度抽查计划务必于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公示等全部工作。
(二)全县有关部门要将双随机抽查计划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结合“企业安静期”要求严格按照监管计划开展抽查检查,杜绝任性执法。请各成员单位认真按抽查计划组织实施,加强对本业务条线涉企行政检查的督促指导,确保“企业安静期”制度落实到位。
附件:1.2025年度龙陵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2.2025年度龙陵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