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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76-7/20240416-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抽查计划 发布日期 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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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工商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局机关各股室:

现将《2024年度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2024年度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含认领省、市级计划)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认真制定抽查方案

按照“谁组织实施、谁制定方案”的要求,认真制定抽查方案,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

(一)省局组织实施的部门双随机抽查计划。双随机抽查计划明确由省局统一组织实施的,由省局各有关处室负责制定抽查方案、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派发至各登记机关或管辖机关。一个处室涉及多项抽查计划的,可合并为一个抽查方案。州(市)、县(市、区)局不再制定抽查方案,根据要求做好属地执法检查人员随机选派、抽查检查、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公示、后续处理等工作。

(二)市局组织实施的部门双随机抽查计划。双随机抽查计划明确由市局组织实施的,由市局制定抽查方案、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派发至县(市、区)局,县(市、区)局不再制定抽查方案,根据要求做好属地执法检查人员随机选派、抽查检查、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公示、后续处理等工作。

(三)县局组织实施的部门双随机抽查计划。双随机抽查计划明确由县局组织实施的,由县局制定抽查方案,并做好属地执法检查人员随机选派、抽查检查、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公示、后续处理等工作。

(四)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由市场监管部门发起的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按照抽查计划明确的实施层级制定抽查方案。由省局统一组织实施的,省局负责制定抽查方案,州(市)、县(市、区)局不再制定抽查方案;由州(市)、县(市、区)局组织实施的,尽量由州市(市)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制定抽查方案;由县局组织实施的,县局负责制定抽查方案。抽查事项或检查对象不涉及州(市)、县(市、区)局的,相关州(市)、县(市、区)局不再制定抽查方案。由市场监管部门配合的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要主动配合发起部门共同制定抽查方案。

二、周密组织计划实施

(一)全面推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常管理,实施差异化监管。县局各有关股室在制定抽查计划和抽查方案时,要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实施差异化监管,不断提高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对A类低风险企业,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非现场检查;对B类风险一般企业,按常规比例和频次开展抽查;对C类风险较高企业,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D类高风险企业,实行严格监管,大幅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主动实施现场检查。通过实施差异化监管,对违法失信企业“利剑高悬”,对守法诚信企业“无事不扰”。

(二)严格检查结果分类处理,提高结果处置规范性。通过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高发现问题的比例,做到发现问题100%处理。对抽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应当责令整改的,要及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符合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标记经营异常状态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要及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标记经营异常状态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发现涉案线索的,要及时立案查处;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确保按时限完成。县局各有关股室和乡镇市场监管所于2024年11底前全面完成各项抽查计划,11月30日前完成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公示等工作,12月1日开始接受市级年度综合考评。

三、切实加强督促指导

县局各有关股室要加强对乡镇市场监管所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有效实施。县局各有关股室制定的抽查方案,于2024年4月25日前报送信用体系市场监管股,由信用体系市场监管股牵头统一印发执行。各股室可参照模板(附件3、4)制定本级抽查方案。

附件:1.2024年度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

2.2024年度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

3.XX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度XX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模板)

4.XX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度XX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模板)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