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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
索引号 66829322/20231018-00002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
公开目录 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发布日期 202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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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存在隐患整改工作的情况报告

一、反馈问题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存在隐患:督察报告指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存在隐患,北庙水库2022年5至7月pH值超标,熊洞水库连续2年铁超标,大坡、花园等水库未开展“划立治”工作。

二、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熊洞水库上游村寨熊洞小组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确保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对引污渠及污水收集池进行防渗加固处理,截污沟污水全部进入人工湿地,发挥人工湿地功能。二是加强水库库区管理,在人畜易进出区域建设隔离网,杜绝人畜进入库区。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宣传教育,增强群众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意识,减少人员到库区周围活动。三是加强对龙陵县城第三水厂的监督管理,按时投加必要的氯量,在通过絮凝、沉淀和过滤后去除水中生成铁的悬浮物,确保末梢水铁达标。四是对镇安镇大坝社区熊洞村民小组村民开展种植、养殖技术培训,引导农户调整优化种植结构,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五是从源头水到龙头水全过程水质监控,加大水源地、水厂出水、末梢水(龙头水)动态监测频次,每月至少监测2次,加强生态环境、卫生健康、水务等部门信息沟通,及时掌握水质变化趋势,强化部门联动,形成保护合力。六是全面落实《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熊洞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加快推进八〇八水库替代水源地建设项目。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完善生活垃圾、污水收处设施建设,截至目前,已投资26万元,实施熊洞小组饮水工程;投资300万元,实施熊洞小组污水处理项目,组织完成熊洞小组村民改厕41户、改圈15户,建设沉泥井57座,检查井122座,铺设污水收集管道2100米,排放管道2350米,日处理生活污水30立方米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投入运行,实现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并安排专人管理,确保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

二是持续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日常巡护管理,防止在水源保护区内出现放牧、捕鱼(垂钓)、游泳、洗衣等可能污染水源的行为;持续加强面源污染截污设施管理,充分发挥设施效益。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排查水源保护区及上游污染源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严厉打击水环境违法行为,严防水污染事故发生。

三是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宣传册等方式持续开展水源地保护宣传教育,2023年上半年制作饮用水水源保护宣传手册2000余份,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曝光影响水源安全的不法排污行为,提高公众的饮用水源保护法治意识,做到户户知晓,人人参与,营造饮用水源地保护良好氛围。

四是针对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龙陵县持续开展水源地水质及县城第三水厂出厂水、末梢水动态跟踪监测,确保每月对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水库水源地主要进水口水质开展1次监测。每月对第三水厂出厂水、末梢水开展2次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出厂水、末梢水水质达标。

五是通过前期县人民政府组织县水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等有关部门进行踏勘及水质监测化验,提出八〇八水库做为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调换方案,新架设输水管线16.5公里,总投资1300万元。截至目前,替代工程已于2023年6月30日完工。

六是龙陵县始终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作为水污染防治的重要内容,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细化年度目标责任,协调解决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中的重大问题,推进饮用水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经龙陵县人民政府研究,并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县城集中式供水新水源地确定为八〇八水库,并于2023年7月13日正式停用龙陵县熊洞水库水源地,启用八〇八水库作为龙陵县县城集中式水源地。市人民政府于2023年9月14日同意龙陵县撤销熊洞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