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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76-7-/2018-0615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18-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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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食品药品监管
关于对政协龙陵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08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杨药娣、尹万瑞、王云华、赵菊润、郑庆维、双连发、王尚全、范荣武委员:

你们在政协龙陵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经2018年6月13日与你们面商,现答复如下:

农村食品安全历来是我局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和难点,我局主要采取以下几项措施加强监管:

一、稳步推进改革,完善食品监管网络

一是根据省市有关市场监管体制改革要求,2015年12月18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挂牌成立,根据 “三定方案”,设置14个内设股室、10个乡镇市场监管所(派出机构,副科级),下设龙陵县食品药品检验所、龙陵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举报投诉中心(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二是建立了县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员、乡级食品安全协管员、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初步建立了县乡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三是为10个乡镇市场监管所配备了办公桌椅、电脑、车辆、冰箱、打印机、食品快速检测箱等设施设备,基本达到了食品安全监管“四有两责”的要求。四是在县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大队设置了“12315”、“12331”、“12365”举报投诉电话,及时接待和受理食品等消费者投诉、咨询、举报。

二、强化监管措施,全力捍卫食品安全

一是抓好全县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全面履行“综合监管、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三句话职能,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安排部署、督查督办及考核评议工作。二是抓好餐饮监管工作。推进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加强对2个省级、20个市级餐饮服务示范单位(店)的跟踪检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创造良好的餐饮消费环境。认真组织开展春季、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督查,督促各级各类学校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师生饮食安全。积极落实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登记、现场指导和厨师持证上岗等管理措施。切实做好黄龙玉雕刻大赛、石斛高峰论坛、“两会”、“高中考”等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2017年度共开展食品安全保障18次127餐次19476人次,做到重大活动食品安全零事故。三是抓好食品生产流通监管工作。加强对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巡查力度,确保各项条件符合生产标准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积极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和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基本摸清了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底数,已组织白酒加工小作坊业主样品统一送检76批次,进行白酒加工小作坊登记13户,计划年底前完成全县小作坊登记工作。四是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以城乡接合部、县城农贸市场、乡村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为重点区域,重点检查不合格食品、过期食品、“三无”食品和假冒、仿冒食品是否进入农村市场,切实维护农村食品市场秩序。认真开展元旦、春节、端午等重大节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针对节日包装食品、糕点、大米、食用油、奶制品等食品开展检查,严厉查处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合法来源、违法经营、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有效规范节日市场秩序。2017年度共出动执法人员698人次,检查农村市场36个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695个次。五是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认真组织开展学校及周边五毛食品、白酒、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及食品添加剂、走私白糖等专项整治,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六是抓好食品监督抽验工作。把以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品种列为重点抽验对象,充分利用国抽、省检、食用农产品抽检等手段加大食品抽检工作力度。2017年共完成国抽、省检、食用农产品抽检377批次、完成率100%,对不合格的5批次产品开展了核查处置上报工作。2018年计划完成食品国抽、省检、食用农产品、食品标签标示抽检489批次。

三、强化宣传培训,营造良好社会共治氛围

一是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标语、设立展板、现场咨询、印发宣传资料、“问题食品”展示、播放食品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使食品安全知识不断深入人心。二是通过发布食品安全预警公告、编发食品工作简报、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全面提高了公众的认知能力和识假辨假能力。三是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2017年度共培训1314人次,增强了企业自律意识,提升了食品从业人员素质。通过开展宣传培训,营造了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共治氛围。

通过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监管措施,我们守住了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全县食品安全呈现稳中向好的态势。同时全县食品安全监管仍存在诸多问题:一是近年来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频繁改革,对监管工作连续性、队伍稳定性都产生了一定影响,特别是“三合一”后组建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职责急剧扩大,工作任务庞杂繁重,人员装备配置严重缺失,如何做好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监管,尚需进一步探索;二是我县食品产业基础薄弱,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多、小、散、乱、差”的现象短期内难于彻底解决,部分食品生产经营者安全意识、守法意识、诚信意识缺乏,不重视进销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的落实,食品全程追溯难度较大;三是监管网络尚不够完善,监管队伍数量与监管任务严重不匹配,队伍素质与监管要求不适应,以乡(镇)市场监管所尤为突出(大部分乡镇有2名监管人员,而平达所无正式工作人员,仅有2名聘用的个私协秘书),村(社区)一级监管机构更是困难多、任务重、压力大,同时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制约,在不少地方可以说是形同虚设,根本没有起到应有的监管作用;四是技术支撑短板尤为突出,县食品药品检验所虽然有机构、有人员,但是无房屋、无实验室、无设备,无法开展食品检验,难以支撑执法监管。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坚持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实施食品安全战略为主线,结合各位委员的建议,切实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流通环节农村食品重点区域、重点业态和重点品种的监管。结合县情,分析全县农村食品安全现状,认真查找和梳理农村食品的共性隐患和问题,以乡镇、城乡结合部、人口集中地农村集市、农村中小学校园、旅游景区及其周边等为重点区域;以农村集市、小商店、小超市、食杂店、食品摊贩等为重点场所;以农村食品市场批发商、配送商、农村“流动超市”为重点,加强日常监管和重点治理,切实提高农村食品安全水平。二是加强农村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将校园小超市、食杂店,校园周边“四小”(食品小作坊、小销售店、小餐饮、小摊点)业态及经销“五毛”“一元”食品纳入重点监管内容,强化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日常管理,推进农村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三是严厉打击农村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监管,加快推进小作坊登记和食品摊贩备案工作,规范小作坊加工和食品摊贩经营行为,严肃查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两超一非”行为,以及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原料,使用劣质原料生产或加工的食品、掺杂使假、经营腐败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违法行为,保障农村食品安全。四是强化农村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以“3·15”“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以通俗易懂、形象生动的方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进一步增强农村消费者的自我防范、消费维权和识假辨假能力,提高科学消费、安全消费的食品安全意识。

感谢你们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