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mzzjj/20250124-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5-01-24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乡(镇)人民政府,宗教团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县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现将做好春节期间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履行好安全工作领导责任
认真履行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督促宗教场所、民间信仰场所落实好宗教场所安全责任,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突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对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场所进行安全排查,发现隐患,限时整改。要认真检查宗教活动场所的房屋安全、消防安全,重点抓好场所用电、香烛、生活用火、燃放爆竹和消防器材配置情况,对林区内或靠近林区的宗教活动场所严格执行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要求。
三、及时报送排查整改情况
对排查发现存在风险隐患的宗教活动场所,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建立台账、整改完成报送整改销号报告。
请将开展情况于2月10日前将排查整改情况及图片报县民宗局办公室,联系电话及邮箱:8075-6121109,llmzjbgshi@126.com 。
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5年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