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mzzjj/20211007-00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1-1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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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2021年8月27日至28日,第5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习近平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了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立意高远、思想深邃,科学回答了新时代民族工作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等重大问题,是党的民族工作实践的最新总结,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根本遵循。为深入学习贯彻好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传达学习
各级党委(党组)要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回信结合起来,深入传达学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将其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开展好教育培训
各级党委(党组)要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民族会议的部署要求,特别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县、乡、村各级干部开展多层次、全覆盖的培训,让各级干部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精准把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同时,要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中广泛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三、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
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确保如期将我县创建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要迅速掀起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热潮,将学习贯彻的成果,体现到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上,体现到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实际举措上,体现到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上,体现到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实际行动上。
请各乡镇、各单位的学习贯彻情况于10月25日之前报龙陵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6121109,邮箱:llmzjbgshi@126.com)。
龙陵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民宗局代章)
2021年10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