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mzzjj/20221003-00007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2-10-03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根据《关于推荐命名第四批龙陵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的通知》(便笺〔2022〕—9)要求,经龙陵县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推荐命名的第四批龙陵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进行实地验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
2022年10月9日-12日,具体到各单位验收时间由各组确定。
二、验收分组
(一)第一组
组 长:马从晓 县委副书记、县委统战部部长
副组长:童 璠 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成 员:县直机关工委、县委宣传部各1名负责同志
联络员:曹晓清 县创民办工作人员
车辆安排:县创民办派1辆公车
验收单位(28家):县委政法委、县委政研室、县委史志办、县接待办、县科协、县信访局、具司法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统计局、县残联、县侨联、县工商联、县民宗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档案馆、县人民法院、县医疗保障局、团县委、县搬迁安置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县投资促进局、龙陵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县气象局
(二)第二组
组 长:刘 勇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建斌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民宗局局长
成 员: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工信局各1名负责同志
联络员:常国靖 县创民办工作人员
车辆安排:县创民办派1辆公车
验收单位(14家):腊勐镇白泥塘完全小学、碧寨乡中寨小学、碧寨乡坡头村、勐糯镇勐糯社区、勐糯镇丛岗村、勐糯镇沟心寨村、龙陵县第四中学、木城乡老满坡完全小学、平达乡麦寨完全小学、平达乡河尾社区、象达镇象达社区、象达乡甘寨完全小学、龙新乡大硝河社区、龙陵县蚌渺完全小学
(三)第三组
组 长:李碧艳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蒋翠玲 县民宗局副局长
成 员:县委政法委、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各1名负责同志
联络员:杨蓉蓉 县创民办工作人员
辆安排:县创民办派1辆公车
验收单位(18家):镇安八○八小学、镇安邦别社区、镇安镇镇安社区、镇安派出所、龙江乡中心小学、龙江乡大汉坝社区、龙江乡上龙社区、龙江乡新寨社区、龙江乡大新寨村、龙山镇横山小学、龙陵凯龙假日大酒店有限公司、龙陵县妇幼保健院、品斛堂石斛科创园景区、曼海边境检查站、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政府外事办、县供销社
三、验收内容及方式
(一)验收内容:围绕实施八大重点工程,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九进”活动,各“九进”牵头单位要落实好牵头责任、乡镇要履行好属地责任,对照《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地、州、盟)、县(市、区、旗)测评指标(西部地区)》进行评分(详见附件),按照创民工作“十个一”(即有1个坚强有力的领导机构、有1个科学可行的工作方案、有1个结合实际的宣传培训方案、有1个重点突出的汇报材料、有1批高水平的解说员、有1条内涵丰富的讲解路线、有1个高质量的典型经验材料、有1份精美的宣传折页、有1份内容完整、实事求是的自检自查报告、有1套规范完备的档案资料)的要求高质量开展创建工作。
(二)验收方式:采取自评总结、听取汇报、实地检查、查阅工作台账、平时工作情况掌握、综合分析评价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县级验收是对我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一次全面检查,更是为迎接级国家、省、市级验收的重要基础,各创建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对照验收标准,提前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二)抓好工作落实。各创建单位要对照实施方案及测评指标,严格按照创建工作时间表路线图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做好自评、讲解等准备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可行性迎检方案,认真规划迎检路线。
(三)严肃工作纪律。县级验收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要对照验收内容及测评指标,做好详细检查记录,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形成情况通报。同时,注意总结提炼创建单位好的经验做法,在全县进行推广学习。
附件: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地、州、盟)、县(市、区、旗)测评指标(西部地区)
龙陵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民宗局代章)
2022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