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mzzjj/20230118-00006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3-01-18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市、县有关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现将春节期间各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履行好安全工作领导责任
各乡(镇)要落实好宗教工作责任制相关要求,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督促各宗教活动场所落实好工作主体责任制,全力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二、突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各乡(镇)要对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及民间信仰场所进行“拉网式”的安全情况全面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一要认真检查各宗教活动场所及民间信仰场所的房屋安全。二要认真检查各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要认真做好场所用电安全、易燃易爆品、消防器材配备等,有效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三要认真检查林区内或靠近林区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四要着重检查各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食品安全工作。
三、及时报送排查整改情况
各乡(镇)要切实开展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场所安全排查,建立台账、落实整改、不留死角,确保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稳定。
请各乡(镇)于2023年1月29日前将排查整改情况及图片报县民宗局办公室,联系电话及邮箱:6121109,llmzjbgshi@126.com; 。
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3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