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mzzjj/20240202-00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4-02-02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乡(镇)人民政府,宗教团体:
近期河南、江西连续发生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月19日河南省南阳县方城县独树镇英才学校宿舍楼发生火灾,造成13人死亡1人受伤;1月24日江西新余县渝水区一临街的商铺发生火灾,造成39人死亡9人受伤)。习近平等中央领导同志连续作出重要批示指示,提出工作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指示批示要求,进一步加强火灾防范工作,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发挥属地监管作用,摸清本本乡镇的消防安全风险并促进火灾隐患的整改。同时,要举一反三,加强对所管村社区宗教活动场所的督促指导,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和规范自身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一、责任范畴
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场所。
二、火灾风险隐患检查重点
(一)消防安全责任
1.检查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场所等全县性宗教活动场所是否制定立足本场所实际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并抽问本场所相关人员是否知悉重点内容。
2.检查是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抽问是否掌握岗位职责任务。
3.检查是否落实每日防火巡查、每季度防火检查要求。
4.检查是否按要求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明确防火责任人。
5.检查是否落实每半年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教育要求,并现场抽问场所人员能否做到“一懂三会”(一懂:懂得本场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火灾危险性;三会:会报警,发现火灾后会迅速拨打119 电话报警;会灭火,发生火灾后会使用灭火器、消火栓等扑救初期火灾;会逃生,懂得逃生技巧,发生火灾后迅速逃离现场)。
6.检查是否严格落实“三定三禁”措施(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定期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演练;严禁违规用火用电用气,严禁违规开展经营性活动,严禁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7.检查是否与独立法人单位(商店、摊位、餐饮等)以及内部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明确相关责任。
(二)消防安全条件
1.检查新建、改建、扩建的建(构)筑物是否与既有建筑保持符合消防标准要求的防火间距。
2.检查宗教活动场所是否按消防技术标准防火分区要求,合理设置防火墙、防火门等防火分隔。
3.检查属于文物的宗教活动场所建筑物内重要的木构件部分、重点保护部位或者悬挂的各种棉、麻、丝毛纺织品饰物和帐幔、伞盖等,是否采取有效的防火处理措施。
4.检查除因地理条件限制外,是否设置保障消防车通行的道路,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不得堵塞和占用。
5.检查大型宗教活动场所建筑物是否按照相关要求安装避雷设施,并定期检测、维修,保证完好有效。
(三)风险源头管控
1.检查是否建立、执行动火作业审批制度。
2.检查电气线路是否存在老化、金属线裸露、直接敷设在可燃材料上、私拉乱接等问题,是否采取穿管保护,并定期检查检测。
3.检查电气线路是否采用空气开关,并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4、检查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合格产品等问题;电热器具是否与可燃物品保持安全距离。
5.检查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
6.检查是否对大型庙会、弥撒、礼拜、祈福、佛事活动时燃香、烧纸、点烛、设长明灯等问题,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并确定专人现场监护,其中对明火形式的长明灯应当保持不间断监护。
7.检查生活用火是否规范,并划定明火使用区域,留足安全间距。
8.检查是否存在违规引入燃气管道,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燃油燃气锅炉等问题。
9.检查是否存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等问题。
10.检查举办大型宗教活动时,主办单位是否进行防火检查,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同时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消防设施维保
1.检查消防水源,有集中供水管网的是否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安装室内、外消火栓;无集中供水管网或者供水管网不能满足消防用水的,是否设置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等蓄水设施;利用河流、池塘等天然水源作为消防水源的,是否在水源处设置可靠的取水设施。
2.检查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单位,是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并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系统图、灭火救援等资料是否完整。
3.检查是否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并定期维护保养,保持完好有效。
4.检查属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宗教活动场所,以及文物收藏室、珍贵文物陈列室等重点部位是否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监控系统与自动灭火系统。
5.检查经堂、礼堂、大殿、集体宿舍等人员活动较为集中的场所是否按要求设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6.检查灭火器等基本器材配备是否存在类型不符、数量不足,老化或超过使用年限等问题。
(五)应急处置能力
1.检查是否建立专职和志愿消防队伍,并定期开展训练,具备处置初起火灾和引导人员疏散的能力。
2.检查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在宗教活动、民俗活动等人员集中的重点时段,是否结合实际制定专门预案,明确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人员及其职责,并组织演练。
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