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mzzjj/20230202-00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3-0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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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有力促进各族青少年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贡献青春力量,根据《保山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推进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创民办发〔2022〕5号)精神,结合龙陵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组织开展跨区域、全方位、多样化的交流活动,教育引导各族青少年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培育家国情怀,自觉投身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大实践,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到“十四五”末,全县各族青少年跨区域和区域内双向交流活动普遍开展,形成从山区到坝区、从乡村到城市、从边境到集镇的广泛交流,基本实现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各族青少年相互理解尊重、相互欣赏包容、相互学习帮助,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四个与共”和“五个认同”不断增强,积极投身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动员全体中华儿女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一起来想、一起来干。
二、主要措施
(一)深入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力度,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持续提升全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和水平。一是全面推进国家统编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语文、历史三科教材使用工作,深入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幼儿园要通过环境、实物、图片、玩具、儿歌等形式引导幼儿园掌握标准发音,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鼓励幼儿回家后用普通话与父母交流,结合举办国家学前教育宣传月、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六一”儿童节等节日开展融媒体语言文化展示活动,让幼儿多听、多说、想说、敢说、有机会说普通话,确保幼儿在进入小学前,能具备普通话正常交流水平。在小学利用黑板报、班会、广播站、宣传栏、网络平台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在校内外介绍规范语言文字的相关知识,广泛开展朗诵、演讲、作文、书法、文艺、黑板报、播音员等比赛,开展主题班会、推普周等活动,引导学生在各种实践活动中讲普通话、写规范字。在中学开展中华经典朗诵、辩论赛、主持人比赛等活动,提高学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水平,确保各族初中阶段毕业生能够熟练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二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教学水平。三是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加强电视、广播优质节目的制作推送,广泛动员志愿者、暑期“返家乡”大学生参与宣传教育活动,大力营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生活环境和社会氛围,打牢各族青少年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的语言基础,促进语言相通、心灵相通。四是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普通话推广行动,让推普宣传实效化、推普活动常态化。(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
(二)深化沪滇协作和定点帮扶。接续做好沪滇协作、中央定点帮扶有关工作。一是上海市学校结对覆盖一县一学校,选派县均不少于2名教师开展支教接力帮扶,做好对口帮扶地区教师到沪进修和短期培训。在对口支援地区,继续深化“组团式”教育成果,鼓励开展教育集团建设,运用“互联网+”、信息化手段等多种方式,推动优质教育资源扩容下沉。二是强化“职教联盟”结对帮扶,支持对口帮扶地区技工学校建设和组织开展职业学校联合招生,推进校企合作,扩大“订单式”“定向式”培训。(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各乡镇)
(三)搭建教育实践活动平台。坚决守好课堂教学、校园文化两个主阵地,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有机融入教书育人全过程,不断改进和创新形式,积极搭建各族青少年交往交流交融的教育实践活动平台,增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有效性。一是组织中小学校积极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示范学校、中小学生实践教育基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二是中小学校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创建。在中小学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班级、宿舍及模范个人创建活动,保护、传承、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活动,积极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交流活动,举办民族团结主题诵读、征文、书法、绘画等交流活动,营造团结友爱共奋进的育人氛围。三是坚持混班教学、混合住宿,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联谊活动,积极营造共同学习生活、共同成长进步的环境氛围。(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各乡镇)
(四)组织开展主题交流活动。以重大节庆日、中华传统节日等为契机,广泛开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的交流活动,引导各族青少年在交流体验和融情实践中认知我国多民族国家的基本国情、感悟祖国的发展与成就、感受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体悟中华民族一家亲的温暖、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家国情怀。一是中小学校利用劳动节、青年节、儿童节、教师节、国庆节等重大节庆日开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民族团结进步、文明礼仪、尊师重教等主题交流活动。利用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中华传统节日以及二十四节气,开展宣传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思想理念、中华传统美德、中华人文精神等主题交流活动。在幼儿园组织学唱国歌、学认国旗等活动。在小学开展唱国歌、识国旗、识国徽、识党旗、识党员徽章等活动。在中学开展国旗下讲话、民族团结专题讲座、学习我国基本国情、学习党的民族政策、举行民族团结知识竞赛等活动。二是不断优化实施途径,细化、实化交流内容和形式,打造交往交流品牌活动。积极组织实施“石榴红工程”“亲情中华·为你讲故事”网上夏令营、华裔青年“云上之旅”、主题夏(冬)令营、主题团日活动等项目,举办主题教育团干部培训、文艺汇演、交流座谈、寻访参观、文体竞赛等交流活动,增进各族师生之间相互了解、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共同进步。三是科技、文旅、新闻、工商联等部门结合各自职能,面向管理服务对象组织开展各族青年科技工作者、文艺工作者、新闻工作者、新生代企业家等群体的交流活动。四是深入推进各族青少年“手拉手心连心”“中华民族一家亲”等活动,积极参加云南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说课比赛、云南省“彩云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节,广泛开展学校文体艺术节等交流活动,推动各族青少年在交流中交到朋友、在学习中增长见识、在互动中不断成长、在感悟中增进认同。(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工商联、团县委、县侨联、县文化和旅游局、各乡镇)
(五)组织开展社会实践交流活动。学校要依托少先队、共青团、学生会、学生社团等,组织青少年学生到研学实践教育基地、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承基地、乡村振兴示范基地、红色教育基地等开展各民族学生共同参与的社会实践,加深对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认识和体验,让各族学生了解中华民族、领悟中华文化、深化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理解和认知。一是结合实际,组织学生到杨善洲精神教育基地、松山干部教育培训基地、松山大战遗址纪念园、李鑫故居、朱家璧红色教学点、西山坡党史人物陈列馆等各类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地、革命纪念地、烈士陵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开展多种形式的观摩学习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刻感悟各民族共同开拓了辽阔的疆域,共同书写了悠久的历史,共同创造了灿烂的文化,共同培育了伟大的民族精神,切实发挥实践基地育人功能。二是利用学雷锋纪念日、中国共产党建党纪念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烈士纪念日、国家公祭日等重要纪念日,设计开展相关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文化和旅游局、各乡镇)
(六)组织开展志愿服务交流活动。推动学习、践行志愿服务精神,增强各族青少年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实践能力,支持建设一批稳定、专业的青年志愿者队伍,支持中小学校开展各族学生参与的志愿者活动。一是培树一批促进各族青少年交流的志愿服务组织和社会公益项目,广泛动员青年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交流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积极投身乡村振兴、环境保护、科普宣教、普法宣传、文化传承、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等志愿服务。二是扎实做好“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研究生支教团”等工作,组织优秀志愿者巡回宣讲,吸引更多大学生加入志愿服务队伍。积极选树和宣介优秀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工作者典型。(牵头单位:团县委;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育体育局、各乡镇)
(七)组织开展结对帮扶交流活动。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班级、教师、学生等多层次多形式交流合作机制,广泛开展结对合作、联谊联心、扶贫济困等帮扶交流。一是开展园对园、师对师、家对家结对帮扶和“小手拉大手”“大手拉小手”“民族精神代代传”等活动,带动更多家庭参与交往交流。二是依托东西部协作对口帮扶、教育托管帮扶、中央定点帮扶,鼓励学校加强学生交流培养。三是建立健全县域内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机制,完善“优质学校+薄弱学校”“优质学校+新建学校”帮扶机制,以“1+X”组建模式,持续推进集团化办学,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示范和带动作用,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促进县域内城乡学校师生互鉴交流。四是推动就业创业“引进来,走出去”,邀请上海专家、教授,中央定点帮扶高校到我县开展专项培训,提高就业创业技能。不断深化省外劳务协作,建立驻外劳务服务工作站,与省外签订劳务协作,落实劳动力外出务工奖补政策,全面推进青壮劳动力转移就业。(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四、工作要求
(一)健全体制机制。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统筹推进、部门狠抓落实、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统战、教体、民宗、共青团等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协调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做好工作,随时掌握动态,及时汇总有关情况,有效推进工作落实。宣传部门要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载体,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各责任单位要持续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增强推进工作的合力。
(二)积极搭建平台。采取思想动员、政策支持、典型宣传方式,支持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参与搭建青少年交流活动供需对接平台,号召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各民族青少年交流计划行动。推进各类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色教育基地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向青少年开放,鼓励各类文旅景区景点和相关企业,为交流活动提供场地和食宿支持,增强针对青少年群体的服务功能。
(三)营造良好氛围。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各族青少年广泛交往交流交融的社会氛围。创新宣传方式,统筹各类融媒体资源,广泛开展全媒体宣传,用适合青少年心理认知特点和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传播和体验。积极开展青少年主题宣讲活动,用真人真事讲述好民族团结故事。选树和宣传先进典型,传播好杨善洲、郑垧靖等感人事迹,推动形成典型引路、比学赶超的良好风尚。鼓励和支持各级媒体设立专栏,制作和播出促进各族青少年交流的内容,在报刊和网络重点栏目、电视黄金时段播发,增加宣传内容和频次。
(四)强化督导评估。将各民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全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考核以及学校教学考核评价内容,采取部门联动等方式开展督促指导,跟踪问效,对扎实有效开展的给予表扬,对不认真开展的要加强督促,对行动迟、效果差的进行通报批评,确保“各民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取得实效。要加强创建工作经验的总结提炼和宣传报道,及时反映进展情况和实际成效,讲好各民族青少年交流故事。各部门有关工作开展情况,于每年10月30日前报县创民办。(联系电话及邮箱:联系电话:3060296,邮箱:LLxcmb@126.com)
龙陵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工作领导小组(县民宗局代章)
2023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