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mzzjj/20240129-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4-01-29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县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现将做好春节期间各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履行好安全工作领导责任
各乡(镇)要落实好宗教工作责任制相关要求,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督促各宗教场所落实好主体责任,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突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各乡(镇)要对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及民间信仰场所进行“拉网式”的安全排查,发现隐患,限时整改。一要认真检查各宗教活动场所及民间信仰场所的房屋安全。二要认真检查各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重点抓好场所用电、香烛、生活用火、燃放爆竹和消防器材配备等,有效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三要认真检查林区内或靠近林区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四要加强对各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自办伙食安全检查。
三、及时报送排查整改情况
各乡(镇)要切实开展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场所安全排查,建立台账、落实整改、不留死角,确保宗教活动场所在节庆期间的安全稳定。请乡(镇)于2月29日前将排查整改情况及图片报县民宗局办公室,联系电话:6121109,邮箱llmzjbgshi@126.com。
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