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mzzjj/20240118-00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4-01-18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 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驻龙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常态化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不断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持续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浓厚氛围。根据《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关于“每年1月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的规定,结合龙陵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1月1日—1月31日
二、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三、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深入宣传展示龙陵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成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各项工作的主线,有形有感有效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进一步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以实际行动维护好龙陵民族团结进步、宗教和谐和顺、社会安宁稳定的良好局面。
四、宣传重点
(一)开展一次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专题宣传
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持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宣传教育,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深化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宣传教育,增进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等法规条例,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厚植各族群众的心灵深处。
(二)开展一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宣传
结合各部门、各行业特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中华民族的历史,大力宣传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大力宣传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大力宣传中华民族同世界各国人民携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美好愿景。结合“我们的节日”“主题党日”和节前走访慰问等活动,深入基层一线,开展主题宣讲。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进步”行动,开设“宣传月”专栏,注重“以身边人、讲身边事”,大力宣传民族团结模范典型、先进典型、先进事迹,让典型讲亲身故事、谈切身感受、发最亮声音,讲好龙陵民族团结进步故事,全面展示龙陵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成果和典型经验。
(三)开展一次线上和线下宣传活动
依托龙陵县自然人文景观、历史名胜古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充分发挥线上和线下平台,线上通过网络展播、网络答题、网络知识竞赛、网络专题学习等多种方式开展网络宣传,线下通过举办文艺演出、文化下乡、走访入户、公益讲座、集中宣传宣讲等开展面对面宣传活动,全面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线上、线下宣传教育活动,讲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讲清楚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族共同发展进步的可靠保障、中华民族是具有强大认同度和凝聚力的命运共同体、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所具有的明显优越性。
(四)制作一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作品
有效运用龙陵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事实、文化遗存,通过宣传展示、体验感受等方式,引导各族人民体悟中华民族历史文化。鼓励制作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公益宣传片、短视频、摄影、音乐作品等,传播民族团结进步正能量。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和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强化领导、统筹安排、有力推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实践特色。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宣传月活动和为民办实事、普法宣传、科技下乡、送戏下乡等活动有机结合,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用“乡音”传“党音”,让党的民族工作创新理论成果“飞入寻常百姓家”,确保宣传月活动群众欢迎、氛围浓厚。
(三)总结经验典型。各部门要及时总结提炼活动开展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典型报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活动开展情况(word版)和照片(相机拍照图片原图要求清晰,图片规格在2MB以上,不少于2张)请于2月5日前报送报县创民办,联系电话:3060296,邮箱:llxcmb@126.com。
龙陵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工作领导小组办室(县民宗局代章)
2024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