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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llmzzjj/20230118-00003 发布机构 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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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关于开展龙陵县2023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驻龙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据《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关于“每年1月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的规定,结合龙陵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1月1日—1月31日

二、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凝心聚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三、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深入宣传展示龙陵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成果,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深入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着力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人心,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更加牢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更加坚定,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显著增强。

四、宣传重点

(一)开展一次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专题宣讲各级党员干部要把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利用春节慰问、节前调研走访座谈等活动,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同时各级各部门要依托“六小课堂”宣讲模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一次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专题宣讲活动,让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听得懂、能领会、可落实,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入耳入脑入心,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二)开展一次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专题宣传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充分利用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平台,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进行政策讲解等形式,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民族政策的宣传学习,向广大群众宣传介绍党的民族政策,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厚植群众的心灵深处,

(三)开展一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宣传

结合各部门、各行业特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宣传活动。结合“我们的节日”“主题党日”和节前走访慰问等活动,深入基层一线,开展主题宣讲。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进步”行动,开设“宣传月”专栏,利用身边人身边事,讲好龙陵民族团结进步故事,全面展示龙陵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成果和典型经验。

(四)开展一次法治宣传

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如通过在集镇设置宣传台,通过发放知识手册,宣传折页等方式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争做社会和谐、民族团结的维护者和传播者,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认知和习惯。

(五)开展一次民族团结主题文艺联欢

组织举办迎新春文艺联欢晚会,通过歌曲、舞蹈、小品等文艺作品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传播民族团结正能量,把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转化成“建设好美丽家园、维护好民族团结、守护好神圣国土”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同时通过文艺汇演等形式进一步丰富基层群众节日文化生活,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文化参与感、获得感和认同感,弘扬和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六)开展一次传统文化培训

组织开展文化下乡活动,以文化惠民工程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开展传统文化培训,抓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进一步全面建设“国门文化”,保障边疆和谐稳定,促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均等化建设,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作为关系全局的一件大事摆上重要位置,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强化协调配合,做到组织到位、落实到位,确保各项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突出实践特色。各乡镇、各部门要在完成好既定任务的基础上,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同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宣讲结合起来,结合自身实际,发动广大干部群众,开展好本乡镇、本部门有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总结经验典型。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全面提炼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好的经验做法。活动开展情况(word 版)和照片(相机拍照图片原图要求清晰,图片规格在 2MB 以上,不少于5张)请于1月31日前报送报县创民办,联系电话及邮箱:3060296,邮箱:LLxcmb@126.com。



龙陵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工作领导小组(县民宗局代章)

2023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