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mzzjj/20220906-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2-09-06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十四五”民贸民品企业申报工作已启动,为确实做好龙陵县民贸民品企业审核认定工作,请各乡镇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二、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将此通知和相关附件材料转发至各乡镇辖区内企业,各企业根据要求填报相关表格申报。只有申报并通过民贸民品认定的企业,才可以享受民贸贴息贷款补助和民贸企业扶持资金。“十三五”期间已认定的民贸企业(见工作群),本次需重新申报,新增企业也可以参加此次申报。
三、民贸民品定点生产企业申报时间为2022年9月8日前上报,请及时组织辖区内有意向的企业对照《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目录》(2014版)及时申报。
四、民贸企业认定申报时间2022年10月8日前。请各乡镇督促辖区内企业,按要求上报相关材料,材料报送至龙陵县民宗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75-6121109,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五、各企业在准备申报材料时(见工作群),请按要求认真细致填写,并按要求签字盖章电子版和纸质版一起报送。
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2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