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mzzjj/20220511-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2-05-11 |
文号 | 浏览量 |
木城乡人民政府: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保财农〔2022〕39号)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318.5万元项目事业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文件精神,2021年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按照民族宗教资金管理要求,切实用好资金,做实现代化边境小康村项目建设,确保完成任务。
二、请木城乡人民政府按照民族宗教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评审,资金、项目实施管理(公示公告、物资采购、招投标等),项目审计,项目验收,项目信息录入,绩效管理等工作,
三、项目实施乡镇要抓紧项目实施进度,加强资金管理和绩效评价,做到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在2022年11月30日前将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上报县民宗局和县财政局。
附件: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投资计划表
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2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