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mzzjj/20220304-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2-03-04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驻龙各单位:
为推进龙陵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以下简称“创民”),加大创民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媒体的宣传监督和舆论引导作用,提高“龙陵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微信平台信息的质量和关注度,营造龙陵县共建共创共享的浓厚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注“龙陵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微信公众号“龙陵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微信公众号是运用新媒体打造实体化的宣传载体,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挖掘民族团结进步典型,宣传龙陵县民族团结进步好声音、好故事。建设、维护、宣传好网站、微信平台是全县创建龙陵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要提高认识,积极关注,加强宣传,为龙陵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凝聚网上正能量,确保本单位的干部职工100%关注公众号。关注方式有如下。
(1)扫描下图二维码进行关注。
(2)通过微信搜索公众号“龙陵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然后点击关注。
(3)向微信好友、微信群推荐“龙陵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微信公众号。
二、其他要求
请各乡镇各单位将关注“龙陵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微信公众号名单于3月7日前报送到龙陵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6121259,邮箱:llxcmb@126.com。
龙陵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民宗局代章)
2022年3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