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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llmzzjj/20200506-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0-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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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认真做好2021 年民族文化项目预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全面推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减少疫情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影响,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扶持,切实加强我市民族文化保护挖掘和传承弘扬力度,请各乡(镇)认真做好2021 年民族文化项目预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云南省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云

南省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百名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突出人才扶持管理办法》《云南省百项少数民族文化精品扶持管理办法》《保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民族文化项目工作的通知》,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申报的,县民宗局将不予受理。

二、申报原则

(一)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所有申报项目必须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坚定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向,把保护传承弘扬各民族优秀文化与传承建设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各民族文化交融、创新。

(二)突出“与时代同步伐”。所有申报项目要将传统与时代有机结合,坚定文化自信,传承传统基因,把握时代脉搏,记录、书写、讴歌新时代民族精神图谱,推动民族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三)突出“以人民为中心”。所有申报项目要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标,走进实践深处,观照人民生活,表达人民心声。同时,要围绕脱贫攻坚大局,充分发挥文化扶贫、文化惠民的社会效益。

(四)突出“精品意识”。所有申报项目要树立精品意识,紧紧围绕“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总要求,阐释好中国价值、民族精神和保山特色,做到选题精、质量精、效益精、材料精。

三、申报类别

云南省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项目、云南省世居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项目、云南省民族文化“双百工程”项目(民族文化“百名人才”扶持项目和民族文化“百项精品”扶持项目)。

四、申报范围

(一)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项目。以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抢救保护及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和资源数据库建设;少数民族文物的普查、征集、收藏和展示;少数民族古籍的普查、征集、抢救、保护、修复、翻译、整理、出版、传承人培训和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濒危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遗产抢救、保护、传承和研究;流传广泛的少数民族口传文学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的重要出版;少数民族优秀传统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等7 大类为主。

(二)世居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项目。以我县4个世居少数民族文学、音乐舞蹈、戏曲、广播影视、工艺美术、节日、服装服饰、特色建筑、体育、文物古籍、新闻出版等方面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优秀民族文化为主。

(三)民族文化“百项精品”扶持项目。突出民族文化特色和内涵,展现民族文化魅力,具备较高的思想性、精美性、观赏性,带动民族文化产业发展,产生较强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项目达到思想精深、价值精湛、创作精良、方向精准、效益突出。

五、相关要求

(一)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民族文化项目申报工作,认真学习研究申报依据,严格扶持原则、对象和条件,严把项目质量和材料质量,凡不符合民族文化项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和资金投向的、纯基础设施建设的、未逐级审核上报的、申报材料不规范的将不予受理。

(二)各县(镇)要合理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原则上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项目每个5—10 万元,其他两类每个30—50 万元,特别好的“百项精品”扶持项目最高可申请省级补助70 万元。

(三)龙陵县储备项目仍然很少,请结合实际认真开展调研,积极储备项目,实事求是进行申报,要安排专人负责项目申报工作,每个乡(镇)预报项目不少于5 个。

(四)预报只须报送电子版,请在5 月18 日前将材料发至县民宗局邮箱。纸质版和系统录入待“云南省少数民族文化项目管理系统”开放后,按要求报送。项目材料包括项目申报文件、项目申报表(附件1)、项目经费预算表(附件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除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项目外)。各乡(镇)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县民宗局对接,联系人:蒋翠玲,电话:6121109,邮箱:llmzjbgshi@126.com。



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0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