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mzzjj/20161130-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6-11-30 |
文号 | 浏览量 |
木城乡人民政府: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民宗局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第二批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16〕150号)文件,以及木城沿边三年行动计划,安排沿边三年行动计划抗震安居房建设补助资金100万元。现将事业计划下达你们(详见附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范化建设项目
木城乡沿边三年行动计划,抗震安居房建设补助资金,按照《云南省深入实施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云政办发〔2015〕57号)确定的沿边行政村组织实施,对已列入和未列入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及抗震安居房建设户均补助1万元。
在项目建设中,不得擅自改变项目建设计划和资金用途,严格按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做好项目的监督、检查、实施、审计、验收、档案及公示等痕迹工作,确保资金运行安全。电子版项目文件:在186935331QQ群(以下简称“项目群”)“文件”中下载。
二、加强领导,确保项目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在项目信息管理中,此次安排的资金项目是中央财政扶贫资金补助项目,属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木城乡政府是该项目实施单位,要不断创新项目建设机制,资金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专款专用,不得滞留、截留和挪用。
(二)项目完成后,县级将严格按照示范区建设示范点创建考核办法及相关项目建设要求,及时组织县级初验,市级将在县级初验的基础上进行终验并推荐上报省级进行评比,省对县进行抽查。
(三)请木城乡政府接此通知后,套乡政府红头文件,将《XXX项目开工报告》(项目群“文件”中下载),于2016年12月10日以前,盖电子章·电子版上传项目群。
(四)进度要求。适时储备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书面材料及数码图片电子版上传项目群,报县民宗局经济发展股和县财政局农业股,同时按照项目验收要求,做好报账及项目验收等痕迹工作。
三、 效益综述
农村危房改造及抗震安居房建设项目,辐射木城乡沿边老满坡、木城、乌木寨和鱼塘垭口4个行政村,辐射芭蕉林、常兴寨、大坪子等26个自然村,汉族59户271人、傈僳族12户48人、彝族29户129人,建档立卡户43户180人。
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6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