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mzzjj/20170502-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7-05-02 |
文号 | 浏览量 |
碧寨、象达、木城乡(镇)政府:
根据保财农〔2016〕255号文件要求,下达我县特殊困难及民族手工艺发展资金30万元。现按照文件要求及项目实施单位编撰的申报材料审定,金泉组、大坪子、桦桃林、懒板凳等4个自然村实施项目并给予项目建设资金的补助。现将相关要求及资金事业计划下达如下:
一、请在《龙陵民族项目工作系统》(186935331QQ群文件)中下载及上传所关联的文件及其它信息材料。
二、在项目建设中,不得擅自改变项目建设计划和资金用途。严格按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做好项目的监督、检查、实施、审计、验收、档案及公示等工作,确保资金运行安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三、请乡镇接此通知后,套乡(镇)政府红头文件,将《XXX项目开工报告》(下载),于2017年5月20日以前,电子政务平台或186935331QQ群共享文档中上传。
四、报账工作要求。请项目实施单位务必于2017年10月30日以前,将报账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到县民宗局。
五、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书面总结材料及数码图片,电子文本于2017年11月25日前,报县民宗局经济发展股和县财政局农业股。
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7年5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