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mzzjj/20190104-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9-01-04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县审计局审计抽查反馈要求,针对我县部分少数民族产业发展互助资金管理不规范、未建立会计核算账簿、资金收支未规范记账、归档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产业发展互助资金安全规范运行,确保发挥资金效益,服务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工作。现将进一步规范少数民族产业发展互助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自检自查
请各项目乡镇认真自查2016-2018 年少数民族发展互助资金运行情况,每个项目写一个资金运行情况报告,于2019 年1 月15 日前报民宗局,(内容包括,项目建设内容完成情况,资金使用运行情况,会计档案管理情况)
二、规范互助资金会计档案所有少数民族发展互助资金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凭证按照分类和编号顺序保管,不得散乱丢失;记账凭证应当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汇总表、按照编号顺序,按期装订成册,归档。此项工作需在1 月20 日前自查整改完成定档备查。
三、进一步完善机制。建立长效机制,今后每年按照时间节点,龙陵县民宗局将联合县财政局对互助资金运行情况和资金会计档案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要求健全完善少数民族民族发展互助资金会计、出纳档案的、资金运行不规范、效益发挥不明显的,将给予处理。联系电话:6121109
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9年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