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mzzjj/20190805-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9-0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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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糯镇人民政府: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完成2019年10件惠民实事目标任务的通知》(保政办发〔2019〕11号) 精神,为切实抓好2019年10件惠民实事的落实,高质高效 完成我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工程建设项目,现将7万元文化项目资金划拨给各单位,(至此,《保山市财政局关 于下达2019年度第一批省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18﹞16 号)》文件中下达的龙陵县2019年文化项目资金7万元已调补划拨完成)。现就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实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项目1个,即:龙陵县勐糯镇傣族剪纸技艺培训项目。
二、工作要求
(一)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专账核算、监控有效、 档案规范完整,确保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安全和高效。
(二)项目实施(2019年8月3日—2019年1月20日)。按项目申报表(附件1)内容,结合实际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坚持将“惠民”作为根本方向,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出发点,以繁荣发展民 族文化、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落脚点,以文化扶贫、 文旅融合、乡村振兴等方针战略为结合点,切实提升工程惠 民的质量和范围,切实加快项目实施、资金执行等各项工作,对项目制定科学规范、切实可行的绩效目标和实施计划,确保所有项目在2019年11月2日前完成。
(三)检查验收。项目实施单位要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实施台账,配合做好省、市民族宗教部门实地抽查等相关检查工作。县民宗局将于11月30日前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项目乡镇于11月20日前完成所有项目的竣工验收。
(四)进度报送。根据市级要求,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实行月报制度,请勐糯镇人民政府自8月起,于每月15日之前,逐月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附件2)报县民宗局。
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9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