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mzzjj/20201013-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0-10-13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乡镇人民政府、“九进”活动牵头单位:
为全面做好龙陵县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宣传工作,提高创建知晓率,营造浓厚宣传氛围,现面向各乡镇、“九进”活动牵头单位收集相关照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集上报单位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化和旅游局,10个乡镇。
二、收集上报照片范围(一)记录民族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民族文化繁荣、民族教育发展、美丽乡村建设、民族宗教事务治理、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典型相关图片资料。-2-(二)反映民族团结进步进机关、进乡镇、进村(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军(警)营、进医院、进景区相关图片资料。
三、照片要求(一)所报送照片拍摄取材地点必须为龙陵县范围内,实际反映辖区内民族工作情况。(二)报送照片采用电子版jpg格式,每张照片不小于2M,每张照片命名格式:时间+地点+主题,如:2019年4月勐糯镇大寨社区傣族群众欢度泼水节。
四、报送方式所收集照片以2020年10月16日前打包发送至龙陵县创民办邮箱:LLxcmb@126.com,联系电话:0875-3060296。
五、工作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广泛征集,优中选优,每个单位组织报送照片数量不少于10张。
龙陵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民宗局代章)
2020年10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