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打开适老化模式 政府信箱 加入收藏 x
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llmzzjj/20171122-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17-11-22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其他
龙陵县民宗局关于“两违”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等规定,按照《中共龙陵县委办公室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 年)〉的通知》(龙办发〔2017〕13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突出重点、疏堵结合、以拆为主、改造为辅、依法治理、属地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完善防控违法违规建筑的制度体系,健全整治违法违规建筑的长效机制,全面开展城乡违法违规建筑集中治理行动,重点查处违法占用土地、影响规划实施、影响城乡面貌、占用公共资源、影响居民生活、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从根本上遏制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全面提升城乡人居环境。

二、工作任务

按照“杜绝增量、消化存量、建立机制、确保长效”的总体目标,通过宣传教育、调查摸底、集中整治、依法处理、检查验收等多种手段,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提高广大群众依法建设意识,使违法违规建设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城乡建设环境进一步优化,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三、工作原则

(一)明确职责分工。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依法治理违法违规建筑工作,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二)严格依法行政。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完善有关实施方案,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依法依规拆除违法违规建筑。

(三)完善规划管理。完善规划编制体系,科学编制规划,增强规划的科学性、严肃性和连续性,严格执行《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9 号)和《云南省城乡规划督察办法》,建立健全违反规划行为追究机制,严肃追究违反规划行为的责任。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及摸底调查阶段。召开动员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对违法违规建筑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安排部署,确定工作重点及职责分工,广泛宣传。对治理范围内的各种违法违规建筑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摸底。

(二)集中整治阶段。按照分时、分区、分类、分期对违法违规建筑进行治理。按照职责分工,按步骤、分阶段逐步推进违法违规建筑综合治理工作。

(三)巩固提高阶段。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防止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反弹。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素质,切实巩固违法违规建筑综合治理成果。

(四)检查验收阶段。完成治理成果的自检自查和档案归档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并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方法,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化违法违规建筑治理的责任主体,要充分认识依法治理违法违规建筑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要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工作人员具体抓的工作责任体系,尽快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任务落实和各项措施取得成效。必须将违法违规建筑纳入党员、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范围,自行申报。充分发挥“一把手”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在规定的时间内督促干部职工带头治理,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治理,并确保做好亲属工作。

(二)抓好宣传,提高群众意识。加大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学法、懂法、守法成为群众的自觉行为,引导群众认识违法违规建设的危害性,从根本上抵制违法违规行为。

(三)严格要求,注重工作效果。一是对存在违法违规建筑的要自觉报告。不主动停止违法建设行为或不报告,一经查实,将予以严厉问责。二是主动配合执法部门开展查处工作,自觉整改和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

(四)细化分工,强力推进治理。要通力配合,加强协作,建立查处机制,确保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全面有序推进。

(五)强化督查,加快工作推进。对调查摸底情况、党员干部申报情况、自行治理情况和依法拆除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在治理工作中,对不作为、不配合、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由本人自行组织治理,不主动治理或干扰阻碍拆除治理工作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7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