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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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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264-4/20260528-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水务局
公开目录 行政许可 发布日期 2026-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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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水利、水务
龙陵县水务局关于准予龙陵县腊勐至碧寨公路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龙陵县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于2026年5月14日向本机关递交了龙陵县腊勐至碧寨公路项目(项目代码:2109-530523-04-01-288785)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依法受理。

2026年5月15日,本机关组织有关专家对该方案进行了技术审查(技术审查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经评审组审查,评审结论为:方案编制基本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基本同意通过评审。你单位随后向本机关报送了经审查后修改完成的《龙陵县腊勐至碧寨公路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龙陵县腊勐至碧寨公路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并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和《龙陵县腊勐至碧寨公路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本行政许可决定书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在行政许可决定书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在行政许可决定书有效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龙陵县水务局申请重新审核。项目在行政许可决定书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重新审核的,或虽提出重新审核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行政许可决定书自动失效。

龙陵县水务局

2026年5月28日

龙陵县水务局关于准予龙陵县腊勐至碧寨公路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龙陵县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报送的《龙陵县腊勐至碧寨公路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已收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置:龙陵县腊勐至碧寨公路项目位于龙陵县腊勐镇、碧寨乡,行政区划隶属于腊勐镇和碧寨乡。路线起点位于腊勐集镇(接大垭口至腊勐镇段止点),地理坐标为:东经98°55'35.76",北纬24°43'35.62";路线止点位于碧寨乡(接红勐公路岔口),地理坐标为:东经99°02'00.65",北纬24°33'59.24"。项目周边为原有腊碧公路,项目建设对外交通可借助该道路,无需新修施工便道。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路基工程、边坡工程和桥涵工程。道路全长约32.73公里(计入断链,实际道路长度31.933公里)。路基宽7.5米,采用三级公路(困难路段四级)设计标准,设计时速30千米/小时(受限路段20千米/小时),行车道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车辆荷载公路—Ⅱ级,设计时速30千米/小时路段最大纵坡9%,设计时速20千米/小时路段最大纵坡10%。新建桥梁46米/2座、圆管涵100米/10道、盖板涵495.50米/51道。

路线起点位于腊勐集镇(接大垭口至腊勐镇段止点),途经腊勐街子、沙子坡村、长箐村、白泥塘村、摆达村、白花树、新寨子等,止于碧寨乡(接红勐公路岔口)(止点桩号K32+650.850)。

三、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根据《全国水土保持区划(试行)》,项目所在地龙陵县属以水力侵蚀为主的西南岩溶区(云贵高原区)。项目所在地龙陵县腊勐镇、碧寨乡属于“西南诸河高山峡谷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云南省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西南岩溶区水土流失一级标准;按《全国土壤侵蚀类型区划标准》(SL190-2007)规定,项目区属于水力侵蚀为主的西南土石山区,容许土壤侵蚀模数值为500吨/平方千米年。结合工程区地形地貌、气候条件、工程建设实际等情况,对各防治目标值进行修正,主要调整如下:(一)项目建设区土壤侵蚀强度以轻度侵蚀为主,土壤流失控制比不应小于1,故上调0.15。(二)项目建设区属西南诸河高山峡谷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内,林草覆盖率提高2%。

项目至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6%,林草覆盖率23%。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3.50年,工程已于2023年10月开工,计划于2027年4月完工。

五、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项目区征占地面积及临时施工扰动占压范围面积,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为46.77公顷。将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路基工程区、边坡工程区、桥涵工程区、施工营场地、弃渣场5个一级分区。项目共计占地面积46.77公顷,建设过程中,扰动地表总面积为46.77公顷,损坏植被面积为7.83公顷。项目区在预测时段内原生水土流失量为750.62吨,施工扰动后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量为14246.82吨,新增水土流失量为13496.20吨。新增水土流失中,弃渣场占比例较大,占新增水土流失总量的74.27%,是施工期间水土流失防治重点区域。

六、土石方平衡分析: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建设挖方总量40.81万立方米(其中一般土石方35.59万立方米、软基换填0.50万立方米、建筑垃圾0.31万立方米、表土收集4.41万立方米),回填土石方12.58万立方米(其中一般土石方回填9.17万立方米、覆土3.41万立方米),余方28.23万立方米(其中项目自身建材利用方13.35万立方米,永久余方13.88万立方米,收集表土临时堆存1.00万立方米),余方中项目自身建材利用方13.35万立方米,全部用于自身砂石骨料,永久余方13.88万立方米(包含软基换填0.50万立方米、建筑垃圾0.31万立方米、废弃土石方13.07万立方米)永久堆存于弃渣场内。

七、水土流失预测分析:根据项目水土流失类型、分布及土壤侵蚀强度和水土流失量进行预测、统计、分析,得出预测结论如下:

(一)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主要类型为水力侵蚀,水土流失的预测时段为项目建设期和自然恢复期;

(二)扰动原地貌面积为46.77公顷,造成水土流失面积为46.77公顷;

(三)项目损坏的植被设施面积为7.83公顷。

(四)经预测分析,项目施工期和自然恢复期间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总量14246.82吨,新增水土流失量为13496.20吨。其中弃渣场区新增水土流失量为10023.00吨,占项目新增流失量的74.27%,因此弃渣场区为水土流失重点区域。

八、水土保持措施设计:

主体设计中,以水土保持功能为主的措施包括:混凝土边沟、表土剥离及收集、挡渣墙、截水沟、路肩平台撒草、行道树绿化、临时覆盖等措施。其中:(一)路基工程区:C20混凝土边沟33420米,表土剥离及收集0.24万立方米;(二)边坡工程区:表土剥离及收集3.17万立方米;边坡路肩平台撒草18600平方米、行道树绿化22900平方米;(三)施工营场地:表土剥离及收集0.10万立方米;(四)弃渣场区:挡渣墙171.50米、截水沟951米、表土剥离及收集0.90万立方米,临时覆盖320平方米。

新增的水土保持措施为:(一)路基工程区:临时沉砂池3座、临时覆盖500平方米;(二)边坡工程区:边坡绿化5.02公顷,临时覆盖50200平方米;(三)施工营场地:复耕0.26公顷;临时覆盖200平方米;(四)弃渣场区:马道排水沟570米、复耕1.08公顷。植被恢复1.32公顷,临时拦挡67米;

九、水土保持监测:项目监测内容及方法:监测内容包括水土流失自然因素、扰动土地、水土流失状况、水土流失防治成效、水土流失危害,监测方法采用调查监测与定位观测相结合的方法。

监测时段:监测时段为2023年10月~2028年4月,共计4.50年。其中包括施工期(已开工时段):建设期调查监测时段为2.50年(即2023年10月—2026年4月)。施工期:监测时段1.00年(即2026年5月—2027年4月)。试运行期:监测时段1.00年(2027年5月—2028年4月)。

监测点位:项目建设期共布置10个监测点,其中路基工程2个监测点,边坡工程区4个监测点、弃渣场3个监测点、施工营场地1个监测点。

十、本项目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2652.96万元,其中主体工程已列水土保持投资为2333.41万元,本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319.55万元。水土保持总投资中,工程措施费1884.65万元,植物措施475.32万元,监测措施费12.00万元,施工临时工程费101.52万元,独立费70.41万元(其中监理费56.41万元、建设管理费4万元、科研勘测设计费10万元),基本预备费76.3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2.739万元(327390.00元)。

十一、项目在建设和生产中要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根据施工进度情况,有序实施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保证水土流失防治效果。

(二)生产建设单位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有关机构,对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监测,并将监测情况定期上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

(三)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当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四)建设中加强管理,坚持文明施工,严格控制建设占地,禁止随意扰动、占压、破坏周围地貌和植被,禁止向周边区域及河道随意倾倒弃渣。

(五)工程完工后,投入运行前,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要求,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

十二、建设单位要主动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请龙陵县交通运输局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切实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附件:龙陵县腊勐至碧寨公路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工程特性表

项目名称

龙陵县腊勐至碧寨公路项目

流域管理机构

长江水利委员会

涉及省(市、区)

云南省

涉及地市或个数

保山市

涉及县或个数

龙陵县

项目规模

公路全长32.73千米

总投资(万元)

13587.79

土建投资(万元)

10518.67

开工时间

2023年10月

完工时间

2027年4月

设计水平年

2028年

工程占地(公顷)

46.77

永久占地(公顷)

44.00

临时占地(公顷)

2.77

土石方量(万立方米)

挖方

填方

借方

余(弃)方

40.81

12.58

/

28.23

重点防治区名称

西南诸河高山峡谷国家级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区

地貌类型

滇西山地峡谷地貌类型

水土保持区划

西南岩溶区

土壤侵蚀类型

水力侵蚀

土壤侵蚀强度

轻度侵蚀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公顷)

46.77

容许土壤流失量【吨/平方公里·年】

500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吨)

14246.82

新增土壤流失量(吨)

13496.20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建设类一级标准

防治指标

水土流失治理度(%)

97

土壤流失控制比

1.0

渣土防护率(%)

92

表土保护率(%)

95

林草植被恢复率(%)

96

林草覆盖率(%)

23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分区

工程措施

植物措施

临时措施

路基工程区

主体:C20混凝土边沟33420米,表土剥离及收集0.24万立方米;


新增:临时沉砂池3座、临时覆盖500平方米;

边坡工程区

主体:表土剥离及收集3.17万立方米;

主体:边坡路肩平台撒草18600平方米、行道树绿化22900平方米;新增:边坡绿化5.02公顷;

新增:临时覆盖50200平方米;

桥涵工程区




施工营场地

主体:表土剥离及收集0.10万立方米;新增:复耕0.26公顷;


新增:临时覆盖200平方米;

弃渣场区

主体:挡渣墙171.50米、截水沟951米、表土剥离及收集0.90万立方米;新增:马道排水沟570米、复耕1.08公顷。

新增:植被恢复1.32公顷;

主体:临时覆盖320平方米;新增:临时拦挡67米;

投资(万元)

1884.65

475.32

101.52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2652.96

独立费用(万元)

70.41

监理费(万元)

56.41

监测费(万元)

12.00

补偿费(元)

32.739

(327390.00元)

分省措施费(万元)

/

分省补偿费(万元)

/

方案编制单位

云南恒成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龙陵县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戴其淑

法定代表人

赖永文

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金辰街道办事处青龙山社区居委会青龙山18号西1号

地址

保山市龙陵县兴农路1号

邮编

650224

邮编

678300

联系人及电话

胡遵仁

联系人及电话

唐才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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