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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4-4/20260416-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水务局
公开目录 行政许可 发布日期 2026-04-16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水利、水务
福龙院子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编号:龙水保备案[2026]3号

项目名称

福龙院子

建设地点

位于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赧场社区沿河路,行政区划隶属龙陵县龙山镇管辖。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98°41′32.56″,北纬24°35′56.44″。

区域评估

情况

开发区名称:无

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审批机关、文号和时间:/

水土保持

方案公开

情况

公示网站:水土保持公示网https://www.yanshou100.com/item_detail.html?id=531217

起止时间:2026年3月14日至2026年3月27日

公众意见接受和处理情况:无

生产建设

单位

名称:利泰置业(龙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523MAEG24AC0A

地址: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龙华社区居民委员会龙御江山1栋601号

法人代表:玉子良

授权经办人姓名:玉子良

生产建设

单位承诺

内容

1.已经知晓并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定义务。

2.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

3.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按照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备。

4.依法依规按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本工程建设扰动土地面积为7225平方米,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5057.50元。

5.积极配合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6.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未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

7.其他需承诺的事项。

法人代表:玉子良

生产建设单位:利泰置业(龙陵)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6日

审批部门

许可决定

上述承诺以及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材料完整、格式符合规定要求,

准予许可。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

其他审批部门(盖章):龙陵县水务局

2026年4月16日

备注:1.本表除编号、许可决定部分外,均由生产建设单位填写。

2.本表“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因内容较多填写不下时,另附页填写。

3.本表“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和“审批部门许可决定”不可分割,分割无效。

4.本表一式3份,生产建设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审批部门)、监督检查部门各执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