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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4-4/20251223-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水务局
公开目录 行政许可 发布日期 202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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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水利、水务
龙陵县水务局关于准予龙陵县象达镇邦工村地质灾害避险集中安置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象达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于2025年12月11日向本机关递交了龙陵县象达镇邦工村地质灾害避险集中安置项目(项目代码:2406-530523-04-05-328745)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依法受理。

2025年12月12日,本机关组织有关专家对该方案进行了技术审查(技术审查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经评审组审查,评审结论为:方案编制基本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基本同意通过评审。你单位随后向本机关报送了经审查后修改完成的《龙陵县象达镇邦工村地质灾害避险集中安置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龙陵县象达镇邦工村地质灾害避险集中安置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并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和《龙陵县象达镇邦工村地质灾害避险集中安置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本行政许可决定书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在行政许可决定书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在行政许可决定书有效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龙陵县水务局申请重新审核。项目在行政许可决定书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重新审核的,或虽提出重新审核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行政许可决定书自动失效。

龙陵县水务局

2025年12月23日

龙陵县水务局关于准予龙陵县象达镇邦工村地质灾害避险集中安置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象达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龙陵县象达镇邦工村地质灾害避险集中安置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已收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置:龙陵县象达镇邦工村地质灾害避险集中安置项目位于龙陵县象达镇邦工村杨家寨,项目建设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98°46′22.47″,北纬24°38′34.63″。项目建设区北邻芦箐自然村,南邻大香塘自然村,距离邦工村村委会2.0公里,距离杨家寨地质灾害点1.6公里。项目建设区中间有乡道经过,该乡村道路为宽5.0米的混凝土路面,项目地理位置优越,交通较为便利。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集中安置点1个,搬迁农户102户438人,搬迁安置方式采用统规自建。实施安置点场地平整工程,平整宅基地102宗;新建及硬化安置点道路,以及挡墙支砌、给排水、强弱电、消防及环卫设施等附属工程。同时建设弃渣场一座,库容26.00万立方米,支砌挡土坝一座,坝高10米,以及截排水沟等附属工程。

三、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6%,林草覆盖率22%。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1.08年,工程计划于2025年12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26年12月竣工。

五、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项目区征占地面积及临时施工扰动占压范围面积,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为8.24公顷。将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搬迁安置区、弃渣场区、附属设施区、施工辅助设施区4个一级分区,再将搬迁安置区划分为构建筑物区、道路及场地硬化区、场地绿化区3个二级分区。项目共计占地面积8.24公顷,建设过程中,扰动地表总面积为8.24公顷,损坏植被面积为8.12公顷。

六、土石方平衡分析:工程建设过程中预计产生土石方开挖28.85万立方米(其中表土收集2.14万立方米,场平土石方开挖25.34万立方米,基础土石方开挖1.33万立方米,建筑垃圾0.04万立方米);产生土石方回填9.53万立方米(其中场平回填7.54万立方米,基础回填0.55万立方米,绿化覆土1.44万立方米);产生土石方调运0.21万立方米(为表土内部调运);产生剩余土石方总量19.32万立方米,其中剩余一般土石方18.62万立方米,剩余表土0.70万立方米。剩余土石方直接运往本项目规划弃渣场内堆存,其中表土堆存于弃渣场上游区域。

七、水土流失预测分析:项目区在预测时段内原生水土流失量为73.45吨,施工扰动后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量为41240.54吨,新增水土流失量为41167.09吨。新增水土流失中,弃渣场区所占比例较大,占新增水土流失总量的98.5%,是施工后期水土流失防治重点区域。

八、水土保持措施设计:

主体设计中,以水土保持功能为主的措施包括:截排水沟、挡渣墙、场地绿化、植被恢复等措施。其中:(1)搬迁安置区:盖板排水沟2846米,场地绿化2.42公顷;(2)弃渣场区:挡渣墙47.36米,截排水沟1017米,植被恢复2.14公顷;(3)附属设施区:撒草植被恢复0.06公顷。

新增的水土保持措施为:(1)搬迁安置区:表土剥离1.69万立方米,绿化覆土0.83万立方米,临时排水沟1252米,车辆清洗池1座,临时沉砂池1口,临时撒草覆盖1.00公顷,临时无纺布覆盖12500平方米。(2)弃渣场区:表土剥离0.43万立方米,绿化覆土0.60万立方米,消力池1座,临时无纺布覆盖21400平方米。(3)附属设施区:表土剥离0.02万立方米,绿化覆土0.01万立方米,临时无纺布覆盖620平方米。(4)施工辅助设施区:临时拦挡104米,土工布隔离724平方米,临时排水沟72米,临时覆盖5800平方米。

新增措施具体工程量为:表土剥离2.14万立方米,绿化覆土1.44万立方米,土方开挖523.33立方米,土方回填9.28立方米,C15砼浇筑13.60立方米,C25混凝土浇筑11.97立方米,M7.5砌砖1.69立方米,M7.5砂浆抹面12.98 平方米,编织袋填筑65.00立方米,编织袋拆除65.00立方米,撒播黑麦草1.00公顷,无纺布铺设41572平方米,铺土工布724平方米。

九、水土保持监测:根据本项目建设实际情况,采用普查、GPS调查、沉砂池法、抽样调查、资料收集、样地调查、巡查等方法监测。监测内容包括水土流失自然因素、扰动土地、水土流失状况、水土流失防治成效、水土流失危害,监测方法采用GPS调查、测量、资料收集、普查、抽样调查、样地调查、巡查等方法监测。

监测时段:本项目监测时段为2025年12月—2027年12月(共计2.08年),其中包括项目建设期1.08年(2025年12月—2026年12月),试运行期1.0年(2027年1月—2027年12月)。

监测点位:项目建设期布置监测点6个,其中构建筑物区1个,道路及场地硬化区1个,场地绿化区1个,附属设施区1个,弃渣场区2个。试运行期共设置3个监测点,其中场地绿化区1个,弃渣场区2个。

十、本项目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本项目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406.30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173.01万元,植物措施投资176.07万元,监测措施投资6.00万元,临时工程投资24.89万元,独立费用14.50万元,预备费11.83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0万元(免征)。

十一、项目在建设和生产中要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根据施工进度情况,有序实施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保证水土流失防治效果。

(二)生产建设单位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有关机构,对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监测,并将监测情况定期上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

(三)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当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四)建设中加强管理,坚持文明施工,严格控制建设占地,禁止随意扰动、占压、破坏周围地貌和植被,禁止向周边区域及河道随意倾倒弃渣。

(五)工程完工后,投入运行前,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要求,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

十二、建设单位要主动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请龙陵县象达镇人民政府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切实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附件:龙陵县象达镇邦工村地质灾害避险集中安置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工程特性表

项目名称

龙陵县象达镇邦工村地质灾害避险集中安置项目

流域管理机构

长江水利委员会

涉及省区

云南省

涉及地市或个数

保山市

涉及县或个数

龙陵县

项目规模

搬迁农户102户438人

总投资(万元)

2947.25

土建投资(万元)

2274.63

动工时间

2025.12

完工时间

2026.12

设计水平年

2027

工程占地(hm2

8.24

永久占地(hm2

6.09

临时占地(hm2

2.15

土石方工程量(万m3)

挖方

填方

余(弃)方

28.85

9.53

19.32

重点防治区名称

西南诸河高山峡谷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地貌类型

构造侵蚀中山地貌

水土保持区划

西南岩溶区(云贵高原区)

土壤侵蚀类型

水力侵蚀

土壤侵蚀强度

微度侵蚀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8.24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500

水土流失预测总量(t)

41240.54t

新增水土流失量(t)

41167.09t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西南岩溶区(云贵高原区)一级标准

防治目标

水土流失治理度(%)

97

土壤流失控制比

1.0

渣土防护率(%)

92

表土保护率(%)

95

林草植被恢复率(%)

96

林草覆盖率(%)

22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防治区划

工程措施

植物措施

临时措施

搬迁安置区

构建筑物区

表土剥离0.31万m3,绿化覆土0.10万m3(新增)

/

临时撒草覆盖1.00hm2(新增)

道路及场地硬化区

表土剥离0.69万m3(新增),盖板排水沟2846m(主设)

/

临时排水沟1252m,车辆清洗池1座,临时沉砂池1口,临时无纺布覆盖4000m2(新增)

场地绿化区

表土剥离0.69万m3,绿化覆土0.73万m3(新增)

场地绿化2.42hm2(主设)

临时无纺布覆盖8500m2(新增)

弃渣场区

挡渣墙47.36m,截排水沟1017m(主设);表土剥离0.43万m3,绿化覆土0.60万m3,消力池1座(新增)

植被恢复2.14hm2(主设)

临时无纺布覆盖21400m2(新增)

附属设施区

表土剥离0.02万m3,绿化覆土0.01万m3(新增)

植被恢复0.06hm2(主设)

临时无纺布覆盖620m2(新增)

施工辅助设施区

/

/

临时拦挡104m,土工布隔离724m2,临时排水沟72m,临时覆盖5800m2(新增)

投资(万元)

173.01(主设投资137.30)

176.07(主设投资)

24.89(方案新增)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406.30

独立费用(万元)

14.50

监理费(万元)

3.0

监测费(万元)

6.00

补偿费(万元)

0

方案编制单位

云南青水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龙陵县象达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杨建蓉

法定代表人

安宏府

地址

保山市隆阳区康桥别苑3栋2单元1002

地 址

龙陵县象达镇人民政府

邮编

678000

邮 编

678300

联系人及电话

朱荣伟

联系人及电话

赵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