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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4-4/20250515-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水务局
公开目录 行政许可 发布日期 2025-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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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水利、水务
龙陵县水务局关于准予龙陵县城云山二关土地储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于2025年4月23日向本机关递交了龙陵县城云山二关土地储备项目(项目代码:2018-530523-92-01-016909)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依法受理。

2025年4月24日,本机关组织有关专家对该方案进行了技术审查(技术审查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经评审组审查,评审结论为:方案编制基本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基本同意通过评审。你单位随后向本机关报送了经审查后修改完成的《龙陵县城云山二关土地储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龙陵县城云山二关土地储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并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和《龙陵县城云山二关土地储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本行政许可决定书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在行政许可决定书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在行政许可决定书有效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龙陵县水务局申请重新审核。项目在行政许可决定书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重新审核的,或虽提出重新审核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行政许可决定书自动失效。

龙陵县水务局关于准予龙陵县城云山二关土地储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送的《龙陵县城云山二关土地储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已收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置:龙陵县城云山二关土地储备项目位于保山市龙陵县县城内,行政区划隶属于龙陵县龙山镇云山社区办事处管辖。项目对外交通可通过周边已建成路网衔接,对外交通优越。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环城西路南段长388米,宽24米;环城西路中段长500米,宽24米;云山路西段长470米,宽30米;白塔路中段长690米,宽34米;松山路段长250米,宽26米。配套建设给排水、电力、通信及燃气工程。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三、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水土流失总治理度达到97%、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0、渣土防护率达到94%、表土保护率达到95%、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6%、林草植被覆盖率达到23%。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工程已于2023年9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25年12月建设完成,总工期28个月(2.33年)。

五、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本项目建设区占地9.19公顷,其中永久占地7.43公顷、临时占地1.76公顷。

据项目特点、主体工程布置和功能以及不同单元的水土流失特点和水土流失防治范围,将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1个一级防治区,即项目建设区;5个二级防治区和15个三级防治区。

六、土石方平衡分析:项目建设过程中共产生挖方10.23万立方米(其中场平开挖7.75万立方米、基础开挖1.91万立方米、表土剥离0.57万立方米),回填利用10.23万立方米(其中场地回填9.66万立方米、绿化覆土0.57万立方米),项目区土石方平衡,无弃渣产生。

七、水土流失预测分析:项目因建设活动将扰动原地貌、损坏土地面积为9.19公顷;施工期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为9.19公顷,自然恢复期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为3.62公顷。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总量2324.48吨,原生水土流失量69.71吨,新增水土流失量2254.77吨。根据预测结果,云山路西段为后期重点监测区域。截至方案介入时项目已造成水土流失量976.13吨。

八、水土保持措施设计:

(一)主体设计具有水土保持功能计入水保投资的措施工程量

(1)工程措施:环城西路南段表土剥离0.11万立方米、排水管网540米;环城西路中段表土剥离0.14万立方米、排水管网400米;云山路西段表土剥离0.1万立方米、排水管网1000米;白塔路中段表土剥离0.18万立方米、排水管网1240米;松山路段表土剥离0.04万立方米、排水管网592米。其中白塔路中段和松山路段工程措施均已实施完成。

(2)植物措施:环城西路南段行道树绿化120棵,植草皮绿化0.15公顷;环城西路中段行道树绿化142棵,植草皮绿化0.17公顷;云山路西段行道树绿化330棵,绿化带0.15公顷;白塔路中段行道树绿化453棵,绿化带0.37公顷;松山路段行道树绿化41棵。其中白塔路中段和松山路段。植物措施已实施完成。

工程量:剥离表土0.57万立方米、铺设排水管网3772米、景观绿化隔离带0.52公顷、行道树绿化1086棵、植草皮绿化0.32公顷。

(二)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

(1)植物措施:撒草绿化1.76公顷。

(2)临时措施:临时排水沟1140米,临时沉砂池3口,临时拦挡450米,临时覆盖9400平方米。

工程量:撒播狗牙根70.4千克,蓝羊茅70.4千克,土方开挖159.6立方米,M7.5砌砖4.65立方米,M10砂浆抹面28.23平方米,袋土填筑169立方米,袋土拆除169立方米,土工布覆盖9400平方米。

九、水土保持监测: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范围为9.19公顷。本项目施工期布设监测点7个;试运行期布设4个监测点。巡查不设固定监测点。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时段从施工准备期开始,至设计水平年结束,本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6年。由于本项目为后补方案,目前项目正在施工,本项目监测时段按方案介入开始计算,为了得到有效的监测数据反映本项目的水土流失,因此确定本项目监测时段为1.75年(2025年4月~2026年12月)。其中建设期监测时间0.75年(2025年4月~2025年12月),试运行期监测时间共1.0年(2026年1月~2026年12月)。

监测内容包括水土流失自然因素、扰动土地、水土流失状况、水土流失防治成效、水土流失危害。根据本项目建设实际情况,采用普查、GPS调查、沉砂池法、抽样调查、资料收集、样地调查、巡查等方法监测。

十、本项目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455.80万元,其中主体工程投资368.73万元,本方案新增投资87.07万元。水土保持措施投资中,工程措施费265.28万元(均为主体设计),植物措施投资106.50万元(主体设计103.45万元,方案新增3.05万元),监测措施投资33.10万元(均为方案新增),临时措施费26.68万元(均为方案新增),独立费用13.89万元(均为方案新增),基本预备费2.35万元(均为方案新增),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6.43万元。独立费用中建设管理费3.29万元,工程建设监理费6.60万元,科研勘测设计费4.00万元。

十一、项目在建设和生产中要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根据施工进度情况,有序实施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保证水土流失防治效果。

(二)生产建设单位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有关机构,对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监测,并将监测情况定期上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

(三)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当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四)建设中加强管理,坚持文明施工,严格控制建设占地,禁止随意扰动、占压、破坏周围地貌和植被,禁止向周边区域及河道随意倾倒弃渣。

(五)工程完工后,投入运行前,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要求,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

十二、建设单位要主动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请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切实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附件:龙陵县城云山二关土地储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工程特性表

项目名称

龙陵县城云山二关土地储备项目

流域管理机构

长江水利委员会

涉及省区

云南省

涉及地市或个数

保山市

涉及县或个数

龙陵县

项目规模

新建道路5条全长,总长3千米

总投资(万元)

9112.70

土建投资(万元)

4025

动工时间

2023年9月

完工时间

2025年12月

设计水平年

2026年

工程占地(公顷)

9.19

永久占地(公顷)

7.43

临时占地(公顷)

1.76

土石方量(万立方米)

项目组成

挖 方

填 方

借 方

弃 方

环城西路南段

1.27

2.00



环城西路中段

3.76

3.76



云山路西段

1.99

1.99



白塔路中段

2.33

2.33



松山路段

0.88

0.15



合计

10.23

10.23



重点防治区名称

不属于各级部门划定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区,但项目位于城市区域(龙山镇)

地貌类型

中山地貌

水土保持区划

西南岩溶区(云贵高原区)

土壤侵蚀类型

水力侵蚀

土壤侵蚀强度

微度侵蚀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公顷)

9.19

容许土壤流失量(吨/平方千米.年)

500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吨)

2324.48

新增土壤流失总量(吨)

2254.77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建设类一级标准

防治

指标

水土流失治理度(%)

97

土壤流失控制比

1.0

渣土防护率(%)

94

表土保护率(%)

95

林草植被恢复率(%)

96

林草覆盖率(%)

23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防治分区

工程措施

植物措施

临时措施

环城西路南段

主设:表土剥离0.11万立方米、排水管网540米

主设:行道树120棵,植草绿化0.15公顷。新增:撒草绿化0.08公顷

新增:临时排水沟300米、沉砂池1口

环城西路中段

主设:表土剥离0.14万立方米、排水管网400米

主设:行道树142棵,植草绿化0.17公顷新增:撒草绿化0.08公顷

新增:临时排水沟400米、沉砂池1口、临时覆盖0.09平方米、临时拦挡80米


云山路西段

主设:表土剥离0.1万立方米、排水管网1000米

主设:景观绿化隔离带0.15公顷、行道树330棵新增:撒草绿化1.59公顷

新增:临时排水沟440米、沉砂池1口、临时覆盖0.85平方米、临时拦挡370米

白塔路中段

主设:表土剥离0.18万立方米、排水管网1240米

主设:景观绿化隔离带0.37公顷、行道树453棵


松山路段

主设:表土剥离0.04万立方米、排水管网592米

主设:行道树41棵


投资

(万元)

265.28(均为主体设计)

106.50(主设103.45,新增3.05)

26.68(均为方案新增)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455.80(主体设计368.73万元,方案新增87.07万元)

独立费用(万元)

13.89

监理费(万元)

6.60

监测费(万元)

33.10

补偿费(元):64330元

方案编制单位

云南彩林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人代表及电话

郑瑜

法定代表人

线正灿

地 址

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九隆街道保岫东路永昌兰苑9栋1单元501

地 址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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