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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4-4/20250321-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水务局
公开目录 行政许可 发布日期 2025-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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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水利、水务
龙陵县水务局关于准予龙陵县高原特色水果分拣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龙陵褚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5年3月6日向本机关递交了龙陵县高原特色水果分拣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05-530523-04-05-125274)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依法受理。

2025年3月7日,本机关组织有关专家对该方案进行了技术审查(技术审查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经评审组审查,评审结论为:方案编制基本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基本同意通过评审。你单位随后向本机关报送了经审查后修改完成的《龙陵县高原特色水果分拣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龙陵县高原特色水果分拣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并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和《龙陵县高原特色水果分拣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本行政许可决定书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在行政许可决定书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在行政许可决定书有效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龙陵县水务局申请重新审核。项目在行政许可决定书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重新审核的,或虽提出重新审核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行政许可决定书自动失效。

龙陵县水务局

2025年3月21日

龙陵县水务局关于准予龙陵县高原特色水果分拣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龙陵褚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龙陵县高原特色水果分拣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已收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置:龙陵县高原特色水果分拣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位于龙陵县龙新乡黄草坝村新塘房,行政区划隶属于龙陵县龙新乡黄草坝社区管辖,项目建设区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东经98°45′4.29″,北纬24°37′19.32″。项目区西侧紧邻喀东线G219国道,国道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宽约11米,项目区周边交通路网发达,项目地理位置优越,交通较为便利。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属于补报方案。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实际建设内容及规模为:项目总建筑面积62179.85平方米,其中,新建2层鲜果分拣厂1栋,建筑面积43871.51平方米;新建5层框架结构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5776.49平方米;新建1层冷库2栋,建筑面积5440.17平方米;新建1层配电室1栋,建筑面积266.0平方米;新建1层值班室1栋,建筑面积20.43平方米;新建辅料区6036.04平方米,新建污水处理池168.50平方米,新建消防水池960立方米,新建开挖边坡削坡分台及原有开挖边坡加固3190.45平方米。配套建设进场道路、停车场、挡墙、大门、供水、排水、供电、绿化亮化及场地平整等附属工程

三、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防治目标值相关规定,结合工程区地形地貌、气候条件、工程建设实际等情况,确定本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为97%,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渣土防护率为91%,表土保护率为95%,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6%,林草覆盖率为16.0%。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项目已于2024年12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25年6月完工,计划建设工期为0.58年。

五、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为8.30公顷,防治责任范围行政区划隶属于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不涉及其他县、区。根据防治责任范围划分依据及防治责任范围分区原则,将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建构筑物区5.04公顷、道路及硬化区1.56公顷、景观绿化区1.33公顷、边坡防护工程区0.32公顷、附属设施区0.05公顷、施工辅助设施区、表土堆存场7个一级分区。

六、土石方平衡分析: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预计产生土石方开挖8.24万立方米(一般土石方6.84万立方米,基础开挖0.70万立方米,表土剥离0.68万立方米,建筑垃圾0.02万立方米);土石方回填10.52万立方米(其中场地及基础回填9.84万立方米,表土回覆0.68万立方米);土石方调运2.38万立方米(分区内调运);从雨辰湾旅游度假村建设项目(一期)外借2.30万立方米用于场地平整回填;余(弃)方0.02万立方米,均为建筑垃圾,运往龙山镇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表土剥离后临时堆存于主体布置的3座表土堆存场内;土石方均得到合理利用及处置,无永久弃渣产生。

七、水土流失预测分析:本项目占地面积8.30公顷,项目建设及运行期间共计扰动原地貌、损坏土地总面积为8.30公顷,本方案将项目区划分为建构筑物区、道路及硬化区、景观绿化区、边坡防护工程区、附属设施区5个预测单元,施工期可能产生水土流失面积为8.30公顷,自然恢复期可能产生水土流失面积为1.33公顷,预测时段内可能产生水土流失总量为2169.06吨,原生水土流失量为134.08吨,新增水土流失量为2034.98吨,新增水土流失中,道路及硬化区所占比例最大,占新增流失量的70.62%,从预测成果看,道路及硬化区是本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重点区域。

八、水土保持措施设计:

(一)主体设计具有水土保持功能计入水保方案的措施工程量:

1.工程措施:表土剥离6800立方米、排水沟325米、截排水沟466米、雨水管网1225米;2.植物措施:景观绿化1.33公顷(含覆土6800立方米);3.临时措施:车辆清洗池1座、密目网临时苫盖2300平方米。

(二)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

临时措施:临时排水沟695米,沉沙池3口,临时拦挡407米,临时苫盖8000平方米。工程量:土方开挖118.16立方米,M7.5浆砌砖4.26立方米,M10砂浆抹面20.82平方米,铺设绿化无纺布8000平方米,铺设土工膜778.40平方米,编织袋填筑、拆除345.95立方米,DN200涵管18米。

九、水土保持监测: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51240-2018)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相关规定,水土保持监测内容主要有:水土流失背景值监测、水土流失情况监测、水土流失危害监测及水土流失重大事件监测、水土流失防治情况监测、水土流失因子监测。项目已于2024年12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25年6月完工,设计水平年为2025年,因此,水土保持监测时段自2025年3月开始至设计水平年结束,即2025年3月至2025年12月,共计0.83年。其中建设期0.33年(2025年3月~2025年6月),试运行期0.50年(2025年7月~2025年12月)。根据工程施工进度特点和施工布置,建设期共设置5个监测点,试运行期布设3个监测点。监测采用GPS调查、测量、资料收集、普查、抽样调查、样地调查、巡查等方法监测。

十、本项目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247.57万元,其中主体工程计列投资213.04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为34.53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中,工程措施费0万元,植物措施费0万元,临时措施费10.63万元,独立费用17.25万元(其中建设管理费0.21万元,水土保持监理费0.35万元,科研勘测设计费5.00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8.69万元,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费3.0万元),基本预备费0.84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5.81万元(58128.0元)。

十一、项目在建设和生产中要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根据施工进度情况,有序实施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保证水土流失防治效果。

(二)生产建设单位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有关机构,对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监测,并将监测情况定期上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

(三)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当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四)建设中加强管理,坚持文明施工,严格控制建设占地,禁止随意扰动、占压、破坏周围地貌和植被,禁止向周边区域及河道随意倾倒弃渣。

(五)工程完工后,投入运行前,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要求,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

十二、建设单位要主动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请龙陵褚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切实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附件:龙陵县高原特色水果分拣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工程特性表

龙陵县高原特色水果分拣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工程特性表

项目名称

龙陵县高原特色水果分拣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流域管理机构

长江水利委员会

涉及省区

云南省

涉及地市或个数

保山市

涉及县或个数

龙陵县

项目规模

总建筑面积62179.85平方米

总投资(万元)

15889.6

土建投资(万元)

9533.76

动工时间

2024年12月

完工时间

2025年6月

设计水平年

2025

工程占地(公顷)

8.30

永久占地(公顷)

8.30

临时占地(公顷)

0

土石方量(万立方米)

挖方

填方

借方

余(弃)方

8.24

10.52

2.30

0.02

重点防治区名称

西南诸河高山峡谷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地貌类型

构造侵蚀中山地貌

水土保持区划

西南岩溶区(云贵高原区)

土壤侵蚀类型

水力侵蚀

土壤侵蚀强度

轻度侵蚀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公顷)

8.30

允许土壤流失量[吨/(平方千米·年)]

500

水土流失预测总量(吨)

2169.06

新增水土流失量(吨)

2034.98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西南岩溶区一级标准

防治目标

水土流失治理度(%)

97

土壤流失控制比

1.0

渣土防护率(%)

91

表土保护率(%)

95

林草植被恢复率(%)

96

林草覆盖率(%)

16.0

防治措施

项目分区

工程措施

植物措施

临时措施

建构筑物区

主体设计:表土剥离6290立方米。

/

/

道路及硬化区

主体设计:雨水管网1225米。

/

主体设计:车辆清洗池1座;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695米、沉沙池3口。

景观绿化区

主体设计:排水沟325米。

主体设计:景观绿化1.33公顷。

方案新增:临时苫盖6000平方米。

边坡防护工程区

主体设计:表土剥离510立方米、截排水沟466米。

/

/

施工辅助设施区

/

/

方案新增:临时苫盖2000平方米。

表土堆存场

/

/

主体设计:密目网临时苫盖2300平方米;方案新增:临时拦挡407米。

投资(万元)

74.34(主体)

136.62(主体)

12.71(方案新增10.63)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247.57

独立费用(万元)

17.25

监理费(万元)

0.21

监测费(万元)

8.69

补偿费(元)

58128.0

分省措施费(万元)

/

分省补偿费(元)

/

方案编制单位

保山浩禹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龙陵褚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杨登全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黄 波

地址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同仁街南段志和南香里1-07号

地址

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镇安镇产业园区镇安片区羊圈坪子

邮编

678000

邮编

678309

联系人及电话

杨登全

联系人及电话

黄忠华

传真

12232697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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