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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4-4/20241219-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水务局
公开目录 行政许可 发布日期 202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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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水利、水务
龙陵县水务局关于准予木城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保山龙陵保能丰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4年12月3日向本机关递交了木城光伏发电项目(项目代码:2406-530523-04-01-545325)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依法受理。

2024年12月4日,本机关组织有关专家对该方案进行了技术审查(技术审查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经评审组审查,评审结论为:方案编制基本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基本同意通过评审。你单位随后向本机关报送了经审查后修改完成的《木城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木城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并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和《木城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本行政许可决定书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在行政许可决定书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在行政许可决定书有效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龙陵县水务局申请重新审核。项目在行政许可决定书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重新审核的,或虽提出重新审核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行政许可决定书自动失效。

龙陵县水务局

2024年12月18日

龙陵县水务局 2024年12月18日印发龙陵县水务局关于准予木城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保山龙陵保能丰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木城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已收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置:木城光伏发电项目位于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碧寨乡滥坝寨村,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99°1′5.321″E,24°37′7.095″N,其中,升压站的中心坐标为98°59′41.043″E,24°37′41.013″N,本项目设置的一个弃渣场中心坐标为99°2′45.400″E,24°36′27.745″N,本项目周边500米范围内有椅子山、滥坝寨、花椒寨、满散、摆达等村庄。本项目可通过项目周边的既有乡村道路、腊碧公路到达碧寨乡,再由碧寨乡通过省道S237线、G56杭瑞高速到达龙陵县城,本项目大件设施设备运输可通过上述道路运至项目施工现场,交通较为便利,本项目仅在交通条件特别困难的光伏方阵附近新建、改扩建场内道路。本项目升压站进站道路连接至腊碧公路。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新建,建设类“光伏发电项目”,项目装机容量6万千瓦,采用光伏+模式开发,新建配套电力设施、运营管理中心、场内外道路、辅助设施及临时附属工程,本项目建设内容为:(一)光伏发电区:22个光伏方阵,组件108696块,微孔灌注桩基础38820个,逆变器188台,箱变22台,组件集电线路直埋电缆沟8865米,围栏36676米,光伏方阵空地819313平方米;(二)中压集电线路区:中压直埋电缆沟4211米,35kV架空集电线路11.14千米;(三)场内道路区:新建道路3条,总长2068米;改扩建道路5条,总长2851米;(四)站场工程区:新建一座升压站,新建一条进站道路178米;(五)防雷接地区:接地网埋沟敷设长度23211米;(六)弃渣场区:本项目启用一个弃渣场,共计占地0.17公顷。

三、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根据《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办水保〔2013〕188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划分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公告》(云南省水利厅公告第49号,2017年08月30日),《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分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通告》(保山市人民政府,2020年3月5日)。项目所在的龙陵县及龙陵县碧寨乡属于西南诸河高山峡谷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文件的要求,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南岩溶区建设类一级标准。施工期:渣土防护率为90%,表土保护率为95%。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治理度为97%,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渣土防护率为92%,表土保护率为95%,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6%,林草覆盖率为23%。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4个月,工程计划于2025年1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25年4月完工。

五、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本项目防治责任范围面积共计105.56公顷;占地性质为永久占地105.39公顷和临时用地0.17公顷;所有防治责任范围均位于龙陵县境内。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3个一级防治区:摆达片区1.77公顷,其中,包括中压集电线路区0.17公顷(含:架空线路区等1个三级分区);站场工程区1.6公顷(含:升压站区、进站道路区等2个三级分区)等2个二级分区。满散片区70.12公顷,其中,包括光伏发电区63.61公顷(含:支架基础区、逆变箱变区、组件集电线路区、围栏区、光伏方阵空地区等5个三级分区);中压集电线路区1.19公顷(含:直埋电缆区、架空线路区等2个三级分区);场内道路区2.91公顷(含:路基路面区、开挖边坡区、回填边坡区等3个三级分区);防雷接地区2.41公顷(含:开挖穿越山沟区、开挖穿越既有土路区、普通开挖直埋区等3个三级分区)等4个二级分区。椅子山片区33.67公顷,其中,包括光伏发电区29.83公顷(含:支架基础区、逆变箱变区、组件集电线路区、围栏区、光伏方阵空地区等5个三级分区);中压集电线路区0.54公顷(含:直埋电缆区、架空线路区等2个三级分区);场内道路区2.01公顷(含:路基路面区、开挖边坡区、回填边坡区等3个三级分区);防雷接地区1.12公顷(含:开挖穿越山沟区、开挖穿越既有土路区、普通开挖直埋区等3个三级分区);弃渣场区0.17公顷(含:弃渣场等1个三级分区)等5个二级分区。

六、土石方平衡分析:本项目共计土石方开挖11.29万立方米(包括:表土剥离量1.71万立方米、土石方9.58万立方米),回填利用10.28万立方米(包括:覆土1.63万立方米、土石方8.65万立方米),项目内部调运0.84万立方米,无外借土石方,弃方1.01万立方米(包括:表土0.08万立方米、土石方0.93万立方米),弃方中表土统一运往弃渣场集中堆存,土石方中0.34万立方米统一运往弃渣场集中堆存,土石方中0.59万立方米就地回填综合利用。

七、水土流失预测分析:项目的建设共计扰动地表面积23.63公顷;损毁植被面积20.5公顷。水土流失面积施工期23.63公顷、自然恢复期17.52公顷。共计原生流失量192.78吨,扰动后预测土壤流失量1237.8吨(其中施工期1073.95吨、自然恢复期163.85吨),预测新增土壤流失量1045.02吨;主要流失时段为施工期,主要流失区域为满散片区的光伏发电区。

八、水土保持措施设计:

(一)主体已列:

1.摆达片区:站场工程区:浆砌石排水沟733米、浆砌石截水沟469米;格构植草护坡2431平方米。

2.满散片区:场内道路区:浆砌石排水沟1504米。

3.椅子山片区:场内道路区:浆砌石排水沟596米。

(二)方案新增:

1.摆达片区:(1)中压集电线路区:表土剥离0.13公顷,覆土0.13公顷;植被恢复0.16公顷;临时覆盖759平方米,临时拦挡55米。(2)站场工程区:表土剥离1.6公顷,覆土0.25公顷;临时覆盖2431平方米,临时拦挡669米,表土场临时覆盖960平方米,表土场临时拦挡170米。

2.满散片区:(1)光伏发电区:表土剥离1.08公顷,覆土1.03公顷,浆砌石排水沟556米,浆砌石沉砂池1个;植被恢复7.29公顷;临时覆盖6057平方米。(2)中压集电线路区:表土剥离1.1公顷,覆土1.1公顷;植被恢复1.16公顷;临时覆盖5312平方米,临时拦挡388米。(3)场内道路区:表土剥离2.14公顷,覆土0.58公顷,浆砌石沉砂池2个;植被恢复0.58公顷;临时覆盖6253平方米,临时拦挡3127米,表土场临时覆盖1144平方米,表土场临时拦挡938米。(4)防雷接地区:表土剥离0.78公顷,覆土0.78公顷;植被恢复2.36公顷;临时覆盖15925平方米。

3.椅子山片区:(1)光伏发电区:表土剥离0.51公顷,覆土0.49公顷,浆砌石排水沟769米,浆砌石沉砂池1个;植被恢复3.55公顷;临时覆盖3028平方米。(2)中压集电线路区:表土剥离0.51公顷,覆土0.5公顷;植被恢复0.52公顷;临时覆盖2411平方米,临时拦挡176米。(3)场内道路区:表土剥离1.48公顷,覆土0.4公顷,浆砌石沉砂池1个;植被恢复0.4公顷;临时覆盖3585平方米,临时拦挡1792米,表土场临时覆盖656平方米,表土场临时拦挡538米。(4)防雷接地区:表土剥离0.37公顷,覆土0.37公顷;植被恢复1.1公顷;临时覆盖7626平方米。(5)弃渣场区:表土剥离0.17公顷,覆土0.15公顷,浆砌石截水沟74米,浆砌石挡墙65米,浆砌石沉砂池1个,复耕0.11公顷;植被恢复0.04公顷;表土场临时覆盖460平方米,表土场临时拦挡110米。

九、水土保持监测: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规程(试行)》(办水保〔2015〕139号)等相关规程、规范、标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监测时段应从施工准备期开始至设计水平年结束,且在施工准备期前应进行背景值监测。本项目计划监测时段共计16个月,即2025年1月-2026年4月,其中:施工期监测时段为2025年1月-2025年4月,自然恢复期监测时段为2025年5月-2026年4月。

本项目施工期共计布设水土保持监测点30个。其中,摆达片区3个,包括:中压集电线路区1个(其中:架空线路区1个、布置在4号铁塔处),站场工程区2个(其中:升压站区1个、布置在回填边坡处,进站道路区1个、布置在回填边坡处);满散片区13个,包括:光伏发电区5个(其中:支架基础区1个、布置在1号方阵处,逆变箱变区1个、布置在3号方阵箱变处,组件集电线路区1个、布置在5号方阵处,围栏区1个、布置在7号方阵处,光伏方阵空地区1个、布置在9号方阵处),中压集电线路区2个(其中:直埋电缆区1个、布置在11号方阵区域处,架空线路区1个、布置在16号铁塔处),场内道路区3个(其中:路基路面区1个、布置在改扩建一号路处,开挖边坡区1个、布置在新建二号路处,回填边坡区1个、布置在新建三号路处),防雷接地区3个(其中:开挖穿越山沟区1个、布置在穿沟段处,开挖穿越既有土路区1个、布置在穿路段处,普通开挖直埋区1个、布置在15号方阵区域处);椅子山片区14个,包括:光伏发电区5个(其中:支架基础区1个、布置在16号方阵处,逆变箱变区1个、布置在17号方阵箱变处,组件集电线路区1个、布置在18号方阵处,围栏区1个、布置在19号方阵处,光伏方阵空地区1个、布置在20号方阵处),中压集电线路区2个(其中:直埋电缆区1个、布置在21号方阵处,架空线路区1个、布置在31号铁塔处),场内道路区3个(其中:路基路面区1个、布置在改扩建四号路处,开挖边坡区1个、布置在改扩建五号路处,回填边坡区1个、布置在新建一号路处),防雷接地区3个(其中:开挖穿越山沟区1个、布置在穿沟段处,开挖穿越既有土路1个、布置在穿路段处,普通开挖直埋区1个、布置在22号方阵处),弃渣场区1个(其中:弃渣场1个、布置在弃渣场处)。

本项目试运行期共计布设水土保持监测点16个。其中,摆达片区2个,包括:站场工程区2个(其中:升压站区1个、布置在回填边坡处,进站道路区1个、布置在回填边坡处);满散片区11个,包括:光伏发电区5个(其中:支架基础区1个、布置在1号方阵处,逆变箱变区1个、布置在3号方阵箱变处,组件集电线路区1个、布置在5号方阵处,围栏区1个、布置在7号方阵处,光伏方阵空地区1个、布置在9号方阵处),中压集电线路区2个(其中:直埋电缆区1个、布置在11号方阵区域处,架空线路区1个、布置在16号铁塔处),场内道路区2个(其中:开挖边坡区1个、布置在新建二号路处,回填边坡区1个、布置在新建三号路处),防雷接地区2个(其中:开挖穿越山沟区1个、布置在穿沟段处,普通开挖直埋区1个、布置在15号方阵区域处);椅子山片区3个,包括:场内道路区2个(其中:开挖边坡区1个、布置在改扩建五号路处,回填边坡区1个、布置在新建一号路处),弃渣场区1个(其中:弃渣场1个、布置在弃渣场处)。

十、本项目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本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1156.62万元,方案新增548.91万元,主体已列607.71万元。主体已列投资中工程措施121.51万元,植物措施486.2万元,无临时措施投资;方案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119.99万元,植物措施40.78万元,临时措施233.74万元,独立费用53.62万元(独立费用中无水土保持监理费、水土保持监测费12万元),基本预备费26.89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73.89万元(738903.2元)。

十一、项目在建设和生产中要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根据施工进度情况,有序实施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保证水土流失防治效果。

(二)生产建设单位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有关机构,对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监测,并将监测情况定期上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

(三)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当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四)建设中加强管理,坚持文明施工,严格控制建设占地,禁止随意扰动、占压、破坏周围地貌和植被,禁止向周边区域及河道随意倾倒弃渣。

(五)工程完工后,投入运行前,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要求,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

十二、建设单位要主动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请保山龙陵保能丰泰新能源有限公司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切实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附件:木城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工程特性表

木城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工程特性表

项目名称

木城光伏发电项目

流域管理机构

长江水利委员会

涉及省(市、区)

云南省

涉及地市或个数

保山市

涉及县或个数

龙陵县

项目规模

装机容量6万千瓦

总投资(万元)

30000

土建投资(万元)

4055

开工时间

2025年1月

完工时间

2025年4月

设计水平年

2025年

工程占地(公顷)

105.56

永久占地(公顷)

105.39

临时占地(公顷)

0.17

土石方量

(万立方米)

挖方

填方

借方

余(弃)方

11.29

10.28

/

1.01

重点防治区名称

西南诸河高山峡谷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地貌类型

低山丘陵、低山缓坡、低山沟道

水土保持区划

西南岩溶区

土壤侵蚀类型

水力侵蚀

土壤侵蚀强度

轻度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公顷)

105.56

容许土壤流失量(吨/平方千米•年)

500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吨)

1237.8

新增土壤流失量(吨)

1045.02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西南岩溶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防治目标

水土流失治理度(%)

97

土壤流失控制比

1

渣土防护率(%)

92

表土保护率(%)

95

林草植被恢复率(%)

96

林草覆盖率(%)

23

防治

措施

及工

程量

一级分区

二级分区

工程措施

植物措施

临时措施

摆达片区

中压集电线路区

主体已列:无。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13公顷,覆土0.13公顷。

主体已列:无。

方案新增:植被恢复0.16公顷。

主体已列:无。

方案新增:临时覆盖759平方米,临时拦挡55米。

站场工程区

主体已列:浆砌石排水沟733米、浆砌石截水沟469米。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1.6公顷,覆土0.25公顷。

主体已列:格构植草护坡2431平方米。

方案新增:无。

主体已列:无。

方案新增:临时覆盖2431平方米,临时拦挡669米,表土场临时覆盖960平方米,表土场临时拦挡170米。

满散片区

光伏发电区

主体已列:无。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1.08公顷,覆土1.03公顷,浆砌石排水沟556米,浆砌石沉砂池1个。

主体已列:无。

方案新增:植被恢复7.29公顷。

主体已列:无。

方案新增:临时覆盖6057平方米。

中压集电线路区

主体已列:无。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1.1公顷,覆土1.1公顷。

主体已列:无。

方案新增:植被恢复1.16公顷。

主体已列:无。

方案新增:临时覆盖5312平方米,临时拦挡388米。

场内道路区

主体已列:浆砌石排水沟1504米。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2.14公顷,覆土0.58公顷,浆砌石沉沙池2个。

主体已列:无。

方案新增:植被恢复0.58公顷。

主体已列:无。

方案新增:临时覆盖6253平方米,临时拦挡3127米,表土场临时覆盖1144平方米,表土场临时拦挡938米。

防雷接地区

主体已列:无。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78公顷,覆土0.78公顷。

主体已列:无。

方案新增:植被恢复2.36公顷。

主体已列:无。

方案新增:临时覆盖15925平方米。

椅子山片区

光伏发电区

主体已列:无。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51公顷,覆土0.49公顷,浆砌石排水沟769米,浆砌石沉砂池1个。

主体已列:无。

方案新增:植被恢复3.55公顷。

主体已列:无。

方案新增:临时覆盖3028平方米。

中压集电线路区

主体已列:无。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51公顷,覆土0.5公顷。

主体已列:无。

方案新增:植被恢复0.52公顷。

主体已列:无。

方案新增:临时覆盖2411平方米,临时拦挡176米。

场内道路区

主体已列:浆砌石排水沟596米。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1.48公顷,覆土0.4公顷,浆砌石沉砂池1个。

主体已列:无。

方案新增:植被恢复0.4公顷。

主体已列:无。

方案新增:临时覆盖3585平方米,临时拦挡1792米,表土场临时覆盖656平方米,表土场临时拦挡538米。

防雷接地区

主体已列:无。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37公顷,覆土0.37公顷。

主体已列:无。

方案新增:植被恢复1.1公顷。

主体已列:无。

方案新增:临时覆盖7626平方米。

弃渣场区

主体已列:无。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17公顷,覆土0.15公顷,浆砌石截水沟74米,浆砌石挡墙65米,浆砌石沉砂池1个,复耕0.11公顷。

主体已列:无。

方案新增:植被恢复0.04公顷。

主体已列:无。

方案新增:表土场临时覆盖460平方米,表土场临时拦挡110米。

投资(万元)

181.42

(主体121.51,新增119.99)

375.37

(主体486.2,新增40.78)

233.74

(均为方案新增)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1156.62

独立费用(万元)

53.62

监理费(万元)

/

监测费(万元)

12

补偿费(万元)

73.89(738903.2元)

方案编制单位

云南传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保山龙陵保能丰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叔升

法定代表人

钟毅

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街道办事处龙泉社区居委会龙泉路133号(天桥小区)2幢3单元401室

地址

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碧寨乡天宁村民委员会三江口街3号

邮编

652299

邮编

678315

联系人及电话

官旭

联系人及电话

张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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