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打开适老化模式 政府信箱 加入收藏 x
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4-4-/2021-0330003 发布机构 龙陵县水务局
公开目录 行政许可 发布日期 2021-03-30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水利、水务
龙陵县水务局关于准予龙陵县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稳定脱贫死牛洼片区项目弃土场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龙陵县万达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向本机关提出龙陵县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稳定脱贫死牛洼片区项目弃土场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申请,本机关于2021年3月18日依法受理。

2021年3月20日,本机关组织专家对该方案进行了技术审查。经审查,认为你公司递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基本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同意通过评审。你公司随后向本机关递交了经审查后修改完成的《龙陵县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稳定脱贫死牛洼片区项目弃土场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公司龙陵县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稳定脱贫死牛洼片区项目弃土场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

本机关将按有关规定向你公司送达《龙陵县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稳定脱贫死牛洼片区项目弃土场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龙陵县水务局        

2021年3月30日       

龙陵县水务局关于准予龙陵县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稳定脱贫死牛洼片区项目弃土场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龙陵县万达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龙陵县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稳定脱贫死牛洼片区项目弃土场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龙陵县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稳定脱贫死牛洼片区项目弃土场建设工程位于龙陵县龙山镇白塔社区,距离龙陵县城2.5公里,行政区划属龙山镇管辖,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N:24°36′49.78″,E:98°40′50.54″。项目建设区北侧紧邻国道G219,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宽12米,交通条件便利。

龙陵县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稳定脱贫死牛洼片区项目弃土场建设工程总占地面积为1.9公顷,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弃土场一个,配套建设场地排水盲沟、截排水沟、马道排水沟、沉砂池、挡渣墙,绿化及相应辅助设施的建设。项目总投资12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10万元。

二、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2013〕188号文)和《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划分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公告》(云南省水利厅公告第49号)以及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分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通告,项目所在区域龙陵县龙山镇不属于西南诸河高山峡谷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云南省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和保山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但项目建设区位于县级及以上城市区域,因此本项目最终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建设类一级标准。项目区具体防治目标:水土流失总治理度达到97%、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渣土防护率达到94%、表土保护率达到95%、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6%、林草植被覆盖率达到23%。

三、本项目属新建建设类项目。工程已于2019年4月动工建设,计划于2021年12月建成完成并投入使用。本项目设计水平年为完工后一年,即2022年。

四、龙陵县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稳定脱贫死牛洼片区项目弃土场建设工程项目由弃渣区、建构筑物区两个防治分区组成。工程占地总面积为1.9公顷,占地性质永久占地0.11公顷、临时占地1.79公顷。其中弃渣区占地1.79公顷、建构筑物区占地0.11公顷。

五、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共产生挖方9562立方米(其中场平开挖3810立方米,基础开挖2092立方米,表土剥离3660立方米);回填利用237162立方米(其中场地回填5902立方米,绿化覆土3660立方米,接收弃渣227600立方米);项目建设过程中无弃渣产生。剥离的表土临时堆放于表土临时堆存场内,来用作为项目建设期末的绿化覆土。

六、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9公顷。项目因建设活动将扰动原地貌、损坏土地面积为1.9公顷;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为1.9公顷;建设期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为1.9公顷,自然恢复期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为1.79公顷。预测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总量53401.76吨,原生水土流失量40.61吨,新增水土流失量53361.15吨。预测时段内,弃渣区水土流失量最大,应加强此区域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七、项目在建设中必须按照设计的防治分区,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相结合进行综合防治。主体设计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并计入水保投资的工程措施为弃渣区马道排水沟86米、表土剥离3660立方米,建构筑物区排水盲沟440米、挡渣墙45米、截排水沟865米、沉砂池2口;植物措施为弃渣区植被绿化1.90公顷。本方案新增工程措施为弃渣区沉砂池2口;临时措施为弃渣区施工便道临时排水沟400米、车辆清洁池1座、植被绿化临时覆盖19000平方米、表土临时堆存场临时拦挡34米、表土临时堆存场临时覆盖700平方米。

八、根据本项目建设实际情况,采用卫星遥感、无人机遥感、视频监控、地面观测、实地调查量测、查阅资料等多种方法监测。监测时段为1.75年(2021年4月至2022年12月),其中施工期监测时段为0.75年(2021年4月至2021年12月)、试运行期监测时段为1.0年(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布置,施工期共设置4个监测点,其中弃渣区布设2个监测点位于项目建设区平台截排水沟、沉砂池各1个,建构筑物区布设2个监测点位于项目建设区西北侧、东南侧挡渣墙各1个;试运行期共设置1个监测点,布设于弃渣区。

九、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103.24万元,其中主体工程投资63.15万元,本方案新增投资40.09万元。措施投资中,工程措施费55.88万元;植物措施投资7.48万元;临时措施费16.54万元;独立费用19.81万元(建设监理费4.33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7.15万元);基本预备费2.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33万元。

十、项目在建设和生产中要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依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和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认真组织实施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二)及时开展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和水土流失监测工作。

(三)加强管理,坚持文明施工,严格控制建设占地,禁止随意扰动、占压、破坏周围地貌和植被,禁止向周边区域及河道随意倾倒弃渣。

(四)土建工程完工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前,要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云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的要求,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十一、龙陵县万达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工程,认真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附件:龙陵县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稳定脱贫死牛洼片区项目弃土场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附件:龙陵县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稳定脱贫死牛洼片区项目弃土场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龙陵县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稳定脱贫死牛洼片区项目弃土场建设工程

流域管理机构

长江水利委员会

涉及省区

云南省

涉及地市或个数

保山市

涉及县或个数

龙陵县

项目规模

新建弃土场一个,库容25万立方米;弃土场等级为5级

总投资(万元)

120

土建投资(万元)

110

动工时间

2019年4月

完工时间

2021年12月

设计水平年

2022年

工程占地(hm2

1.90

永久占地(hm2

0.11

临时占地(hm2

1.79

土石方量(m3

项目组成

挖方量

填方量

借方量

弃方量

弃渣区

7470

237162

227600


建构筑物区

2092

0



合计

9562

237162

227600


重点防治区名称

本项目不属于国家级和省级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但项目位于县级城市区域

地貌类型

构造侵蚀中山地貌

水土保持区划

西南岩溶区(云贵高原区)

土壤侵蚀类型

水力侵蚀

土壤侵蚀强度

微度侵蚀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1.90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².a)

500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53401.76

新增土壤流失总量(t)

53361.15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建设类I级标准

防治

指标

水土流失治理度(%)

97

土壤流失控制比

1.0

渣土防护率(%)

94

表土保护率(%)

95

林草植被恢复率(%)

96

林草覆盖率(%)

23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防治分区

工程措施

植物措施

临时措施

弃渣区

主体设计:马道排水沟86m、表土剥离3660m3

方案新增:沉砂池2口

主体设计:植被绿化1.90hm2

方案新增:施工便道临时排水沟400m、车辆清洁池1座、植被绿化临时覆盖19000m2、表土临时堆存场临时拦挡34m、表土临时堆存场临时覆盖700m2

建构筑物区

主体设计:排水盲沟440m、挡渣墙45m、截排水沟865m、沉砂池2口

/

/

投资

(万元)

55.88万元

7.48万元

16.54万元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103.24(主体设计63.15万元,方案新增40.09万元)

独立费用(万元)

19.81

水土保持监理费(万元)

4.33

监测(万元)

7.15

补偿费(元)

13300

方案编制单位

云南青水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龙陵县万达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及电话

杨建蓉

法人代表及电话

裴兴然

地 址

保山市隆阳区隆阳路鹿鸣巷44号

地 址

龙陵县城城北

邮 编

678000

邮 编

678017

联系人及电话

杨建蓉

联系人及电话

邓家杰

传真/邮编

0875-2133236

传真/邮编

/

电子信箱

2221033485@qq.com

电子信箱

/